****电站建设CDZSB-1、CDZSB-2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集团****电站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设备和箱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集团****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计划建设26.5对服务区,共188个充电车位。其中**11.5对服务区100个充电车位,加密15对服务区88个充电车位,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充电桩设备及箱变设备。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共分为 3个标段。
标段号:CDZSB-1 ,标段设备名称:充电桩设备,需采购的设备清单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高速名称 服务区或停车区名称 拟建设车位数 充电设备功率(KW) 充电设备数量(套)
1 武深 ** 8 240(4快充枪) 2
2 长张 ** 8 600(3快充枪 1超充枪) 2
3 许广 雷锋 16 600(7快充枪 1超充枪) 2
4 华常 横市 4 120(2快充枪) 2
5 武深 ** 8 240(4快充枪) 2
标段供货设备数量合计:12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2(套)、 24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4(套)、 600KW超充设备(3快充枪 1超充枪)2(套)、 600KW超充设备(7快充枪 1超充枪)2(套)。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下单数量为准。响应人需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
主要技术规格: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工程地点。
交货期:30天(从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至施工现场签收日期)。
质保期:本次招标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5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如中标设备硬件配备或软件升级,供货商须免费对中标设备进行硬件或软件升级。
标段号:CDZSB-2 ,标段设备名称:充电桩设备,需采购的设备清单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高速名称 服务区或停车区名称 拟建设车位数 充电设备功率(KW) 充电设备数量(套)
1 包茂 ** 8 240 2
2 杭瑞 **南 8 240 2
3 杭瑞 **西 8 240 2
4 京港澳 桃林 4 240 1
5 京港澳 小塘 8 240 2
6 宁靖 ** 8 240 2
7 厦蓉 ** 8 240 2
8 张花 泽家 8 240 2
9 张桑 ** 8 240 2
10 泉南 ** 4 120 2
11 泉南 ** 4 120 2
12 厦蓉 舜源 4 120 2
13 厦蓉 ** 4 120 2
14 沪昆 ** 8 240 2
15 沪昆 宝庆 8 240 2
16 沪昆 水府庙 8 240 2
17 长张 太子庙 8 240 2
18 华常 毛田 4 120 2
19 华常 檀山咀 4 120 2
20 厦蓉 洪观 4 120 2
21 武深 ** 8 240 2
22 杭瑞 桃花源 8 240 2
备注:12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均为2快充枪,24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均为4快充枪。
标段供货设备数量合计:12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14(套)、 240KW充电堆及终端设备29(套)。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下单数量为准。响应人需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
主要技术规格: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工程地点。
交货期:30天(从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至施工现场签收日期)。
质保期:本次招标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5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如中标设备硬件配备或软件升级,供货商须免费对中标设备进行硬件或软件升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CDZSB-1标段: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业绩要求: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投标人具有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充电(桩)机设备供货业绩,且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中的1年内(指连续12个月)投标人累计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充电(桩)机设备供货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CDZSB-2标段: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业绩要求: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投标人具有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充电(桩)机设备供货业绩,且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中的1年内(指连续12个月)投标人累计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充电(桩)机设备供货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2财务要求:CDZSB-1标段:2022年投标人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CDZSB-2标段:2022年投标人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
3.1.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只可在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同时对本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时间,下同)起,登录**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投标监管网和**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s://bid.****.net:125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委员会法规处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1625。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联 系 人:罗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合良 聂灿
电 话:0731-****6515电 话:0731-****2202/****578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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