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电局:
你局报来《**供电局关于**州2023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核准的请示》(楚电规建〔2023〕148号)文件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州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州2023年10kV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项目代码:****)。****公司**供电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共涉及**州10个县市,共252个单项工程。
**市:单项工程38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7.34km,新增开关柜110面,新增配变27台,新增台区30个。
**市:单项工程48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12.79km(其中改造0.48km),新增开关柜40面,新增配变26台,新增台区26个。
**县:单项工程25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27.4km,新增配变21台,新增台区24个。
**县:单项工程14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15.91km(其中改造7.1km),新增配变11台,新增台区11个。
**县:单项工程28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10.55km,新增配变16台,新增台区16个。
**县:20个单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45.83km(其中改造3.5km)。
**县:单项工程33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40.44km(其中改造3.25km),新增配变17台,新增台区21个。
**县:单项工程17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33.54km,新增配变8台,新增台区19个。
**县:单项工程20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51.91km,新增配变4台,新增台区4个。
**县:单项工程9个,建设项目包括**10kV架空线路34.02km(其中改造1.56km),新增配变3台,新增台区3个。
四、工程投资估算16269.06万元。****公司**供电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改革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公司**供电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