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局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一)
(招标项目编号: ****)
****受****的委托代理了《****公司****支局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规定,先对本项目发出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澄清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原“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已过限制期的;
(5****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供应商单位);
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现更正为: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请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文件后,将回执签字、盖章并尽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此页回复我方联系人以确认收到本文件。我方联系人:唐女士 0546-****688,邮箱:****@163.com。
采购人:****
招标代理:****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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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 2023年07月24日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一)》共2页,知悉并认可此澄清文件、附件的全部内容,保证今后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回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2023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