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 |||||||||||||||||||||||||||||||||||||||||||||||||||||||||||||||||||||||||||||||||||||||||||||||||||||||||||||||||||||||||||||||||||||||||||||||||||||||||||||||||||||||||||||||||||||||||||||||||||||||||||||||||||||||||||||||||||||||||||||||||||||||||||||||||||||||||||||||||||||||||||||||||||||||||||||||||||||||||||||||||||||||||||||||||||||||||||||||||||||||||||||||||||||||||||||||||||||||||||||||||||||||||||||||||||||||||||||||||||||||||||||||||||||||||||||||||||||||||||||||||||||||||||||||||||||||||||||||||||||||||||||||||||||||||||||||||||||||||||||||||||||||||||||||||||||||||||||||||||||||||||||||||||||||||||||||||||||||||||||||||||||||||||||||||||||||||||||||||||||||||||||||||||||||||||||||||||||||||||||||||||||||||||||||||||||||||||||||||||||||||||||||||||||||||||||||||||||||||||||||||||||||||||||||||||||||||||||||||||||||||||||||||||||||||||||||||||||||||||||||||||||||||||||||||||||||||||||||||||||||||||||||||||||||||||||||||||||||||||||||||||||||||||||||||||||||||||||||||||||||
资金现金 | |||||||||||||||||||||||||||||||||||||||||||||||||||||||||||||||||||||||||||||||||||||||||||||||||||||||||||||||||||||||||||||||||||||||||||||||||||||||||||||||||||||||||||||||||||||||||||||||||||||||||||||||||||||||||||||||||||||||||||||||||||||||||||||||||||||||||||||||||||||||||||||||||||||||||||||||||||||||||||||||||||||||||||||||||||||||||||||||||||||||||||||||||||||||||||||||||||||||||||||||||||||||||||||||||||||||||||||||||||||||||||||||||||||||||||||||||||||||||||||||||||||||||||||||||||||||||||||||||||||||||||||||||||||||||||||||||||||||||||||||||||||||||||||||||||||||||||||||||||||||||||||||||||||||||||||||||||||||||||||||||||||||||||||||||||||||||||||||||||||||||||||||||||||||||||||||||||||||||||||||||||||||||||||||||||||||||||||||||||||||||||||||||||||||||||||||||||||||||||||||||||||||||||||||||||||||||||||||||||||||||||||||||||||||||||||||||||||||||||||||||||||||||||||||||||||||||||||||||||||||||||||||||||||||||||||||||||||||||||||||||||||||||||||||||||||||||||||||||||||||
1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附件二: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及监理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略) 标段:(略)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目 录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89元,最高限价:(略).89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述:该项目为**1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71个行政村建设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项目面积为(略).9平方米,包含水泥路面道路面积(略).40平方米,沥青路面道路面积95434.50平方米;桥涵工程为拟建1座长4米,宽5米桥涵;排水管网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排水管815米,检查井12处。 5.2资金来源:(略) 5.3标段划分:(略) 5.4建设地点:(略) 5.5招标范围:一标段至三十八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三十九标段: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5.6计划工期:一标(略):45日历天/(略):施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5.7质量标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略)。提供以下(略):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略))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国政(略)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略) (6)未被列入(略)材料。 投标(略),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略))。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略) (略): 3.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略),同时持有有效(略)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书面(略),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略)。 第三十九标段: 3.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项目经(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 2、地点:《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略)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略)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略)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略) 四、投标截(略): 1、时间:(略) 2、地点:《全国公共(略)(**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略)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 招标公告(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市公共**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名称: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39号院(市一中西300米)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略)、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略)。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略)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略)。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略)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略) 1.4.3 投标人(略):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略),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略)。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略)。 1.4.4 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略),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略),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提出的问题。 1.10.3 投标(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略)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略)。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略)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略)(**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略))》电子(略),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须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具有和招标文件相同的效力。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和《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略))》系统中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在(略)(**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投标截(略)。 2.3.2 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略)。 (2)(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略)。 (6)综合部分。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略)。 3.2.3 投标总(略)。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略),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因投标人原因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所要求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6 投标人(略),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略)。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略)。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略)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略)(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 4.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4.1.1 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4.1.2 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略)”中查看。 4.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2.1 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4.2.2 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略)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略),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略),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3 投标人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填写签到登记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中。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根据《**市公共**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自(略),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的规定。 5.2 电子化(略) 5.2.1开标时,首先由(略),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2 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略)。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略),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待所有投标人投(略),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2.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2.5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5.2.6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略)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略)。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略),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略)。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略)。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原则上第一名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经招标人确认,可以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可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三名为中标人。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略)。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略)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略),其投标(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略)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略),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略),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8.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略) 8.1.2经评标委员(略)。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略),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略)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略)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略),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略)。评标委员(略),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略),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略):见评(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略) (2)技术部分:(略) (3)综合部分:(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略)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略) (2)技术部分:(略) (3)综合部分:(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略)。 (3)不按评(略)。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略),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略),但单价(略)。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略),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评(略):最后得分为各评(略)。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略))。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略)。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略) 承包人(全称): (略) 根据《中华人民*(略)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 (项目名称、 标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略):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 (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三)资金来源: 。 (四)工程内容: 。 (五)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一)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 (略) 计划竣工日期: (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季节气温(略) 以上情况乙方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申请, 经甲方核实批准后, 工期方可做出相应顺延,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略)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最终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注册证号: 。 六、合同文件构成 1、(略) 2、(略) 3、工程施工图纸 4、已标价工程(略) 5、(略) 七、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略)。 2、对(略),对不符(略),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管理,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具有对施工进度的认定权。 5、甲方对乙方施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 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竣工后提交由监理公司提供的合格监理报告,并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略)。 3、提供开工、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开工、竣工等各项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略),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自行协(略)。 6、此工程所产生的税和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略)。 八、工程保证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如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担保方为(略),乙方为被保证人,担保方为保证人,业主为权利人。保证人在(略),有保证人(略)。 (三)保证范围:(略) (四)担保方不得为同一个工程合(略) (五) 保证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 180 日内。如有停工、工期**等情形的, 停工、**工期不计入保证有效期间。 (六) 工程出现进度问题。 1、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略)7 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延误一天(略),超过30天的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略),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由担保公司承担或工程款中支付。 (七)本工程保证未约定事宜,以《*(略)(试行)》 为准。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混凝土工程要依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 的监理公司,且检测质量体系健全,有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使用《资质等级证书》。 2、乙方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检测合同、委托单、原(略)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任何单位(略),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验收 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验报告,甲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委托有《资质(略) 的监理单位等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估、鉴定,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以检测报告为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 2、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 并作为交付(略)。 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 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略)。 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设计合同单元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接受验收;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略),经协商一(略)。 5、验(略),验收数量以甲(略)。 十、 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予以确认后(略),乙方擅自延期,则视乙方违约,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三) 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略)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严重水灾、(略)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略)。 (二)施工中如遇设计(略),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略),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在履(略),因遇(略),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在接到通知 3 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过监理人员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如果乙方未按照(略),且造成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数额较大(略)。 (六)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付款方式 根据基(略),施工难度大,施工进度不统一等特点,项目资金支付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价款的30%为预付款,工程(略),经验收达(略)部门审核完毕,支付至决(略),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将质保金一次付清(无息)。本项(略)。 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 及有关法律规定,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签约并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略) 农民工在遵守(略),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后,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略)。严禁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1、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签订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其它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略)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 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 实发工资数额、(略)。 四、工资清偿 1、用人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 2、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略)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相关单位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 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发生工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施工单位(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略),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略),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略)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略),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 议定(略),经审定后(略),以便共同遵守。 十八(略) 本合同于 (略)签订。 十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签订。 二十、合同履行地及不动产所在地: (略)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生效。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2 份,承包人执 2 份。 甲方: (略) (略) (签字) (签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格式填报。 1、(略)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略),其工程量按照有(略)。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量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参考下列资料: 2.1 清单依据: 施工图设计及《公路工程2018工程量清单》。 2.2 定额套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及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依据《**省公路工程(略)**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2期,地材选用**地区,不足部分参考**市、**市信息价及同期市场价。 (略)元/工日。 2.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通知》(豫交文【(略)。 2.5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各标段(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本身及第三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0.25%;第三责任险的投报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3.3‰。 2.6 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100章中各标段(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合计金额的1.5%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应支付子目中。 3、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1 除政策性调整外,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发包范围的全部改造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综合招标人的要求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慎重投报。 3.2 投标人核对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义,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出质疑,招标人将(略),并在答疑中统一工程量,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统一的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3.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均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 3.4 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总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3.5 如投标书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略),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略) 3.6 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略)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7 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3.8 根据豫建设标【2014】29号《**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材料费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承担,5%及以内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施工期间主要(略)场价格为准。 4、其他说明 暂列金额归属招标人,竣工结算时应将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工程协调费用、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费用用暂列金额抵扣,余额(略)。 第六章 图 纸投标人(略)图纸后按照图纸目录核对图纸内容,如发现缺损最迟在(略)后3天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及时更换,逾期视为图纸完整。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准,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一、施工要求: 1、以图纸及经设计院签章的设计变更为依据。 2、施工所需材料、构(略)要求。 二、技术规范: 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 本工程采用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119-2018 《给水排水(略)(GB50069-2016) 《给水排水管(略)(GB50268-2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13)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最新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略)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第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RMB(小写)¥: 元的投标价格,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略)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略),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略) (略) 日期: (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略) (略) 日期: (略) 二、(略)或附有(略)的授权委托书 (一)(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略)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年 龄: (略) 系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略)。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略)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略) 三、投标保证金(附汇款凭证、绑定截图)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招标单位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 标段的投标活动,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自愿参加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略),无条件遵(略)。 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略)单”。 三、我单位如在招标投标过(略)为的,自愿承担相(略),愿意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的信用联合惩戒,1年内不再参加**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略) (略) (略) 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略),如由授(略),应提供“法定(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略))》格式填报。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五、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参考评标办法技术部分) 六、综合部分格式自拟(参考评标办法综合部分)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略)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略),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附2:(略)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附响应岗位证书。
附3:(略) 一.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略),并愿意(略)。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略) (略) 日期: (略)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供应(略)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略)。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略),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 日期: (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略)。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承诺内容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略),投标人应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条款要求。) 投标人: (略) (略) (电子签章) (略) (三) 告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附件1: 中小(略)(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略)(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略))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略))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如实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 (略) 日期: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各省、自治区、(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略)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略)),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略),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略) 五、企业类型的(略)。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略)。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略)。 附件4: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略))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略)(豫财购(略) 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略))
附件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略) 党中(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略):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略)(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略)(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略))。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略))》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略)。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略),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略)。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略),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略)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6: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略),全国(略),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附件7: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略)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省政府采购(略) **省财政厅办公室 (略) 附件8: 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一封信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欢迎您参与**市政府采购业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市财政局与**银行签署战略**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略)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银行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银行联系电话(略)、(略)或到姚电大道与亚兴路交叉口**银行总部咨询办理。 期待您一如既往支持我市政府采购工作! **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8月5日 至少在投标文件末页,附集中单列的文字表述版: 1、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略) 投标人地址: 投标报价: 工期: 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 注册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