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大力提升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基层农技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养****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依****示范场、****基地、农****基地等,建****基地。
二、遴选程序:示范基地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向县基层农技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经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为我****基地名额。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基地、良种繁育场、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基地****工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 ****基地都要围绕当地养殖业主导产业需求,每个养****基地都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结合,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需求,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活动不少于1次;提出产业发展对策建议2条及以上。
3.示范基地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一业为主、多种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4.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基地观摩和学习,使其成为新品****基地,****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基地,农****基地,****创业基地。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饲料、兽药等物资和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统一竖立“******基地”标牌。县级农技推广机构要不定时组****基地进行技术指导。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柳生 联系电话:0778-****288,邮箱地址:****@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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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