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市**县长桂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80MWp,本期建设装机容量36MWp。本期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位于**市**县长桂乡,属****电站。拟采用545Wp及以上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约36MWp,以35kV送出****电站。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由主变、箱变、逆变器、光伏组件及相关一二次系统等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888.00万元(含两会沱升压站改造及送出线路专业工程暂估价1119.04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电站(含送出线****政府审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推进协调,光伏场地租赁、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采购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程施工、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测试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具体如下:
(1)本工程(含外****政府审批、专题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获取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纳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保方案编制及评审、环评方案编制及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及评审、安评报告及评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评审、压覆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审、林勘报告及评审(若有)、洪评报告及评审(若有)、送出工程相关的报告及评审、线路核准、用地预审、办理林地占有指标(若有)、耕地占补平衡(若有)等。
(2)光伏场区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设备采购供货(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设备及相关材料)、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以及集电线路穿越交通线路(若有)、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光伏场区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3)110kV****电站内改造)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详勘、测绘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必要的生产建筑、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按****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首年网络服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涉网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5kV送出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各项前期工作、勘察设计、用地、林地征占用、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调试(线路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保护及通讯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各项征占用补偿、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费用、线路带电及验收、消缺等各阶段工作。
(5)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集控中心场站侧建设、****中心信息监控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6)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涉网安全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招标方委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作。
(7)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8)按招标人要求以发包人名义完成光伏场区用地租地签约(租赁协议及租地协调等事项);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补偿、水土保持补偿、办理林地占有指标(若有)有关费用、湿地占补平衡费(若有)、地上附着物拆迁赔偿、退养补偿(若有)、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许可、批文和临时用地、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所有工作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负责协调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地方性事务、纠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9)负责项目并网前首条集电线路并网至竣****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报价中。
(10)试运行期间发电收益归招标人所有。
(11)特别提醒事项:
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涉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土地租赁、青苗补偿及其他补偿、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5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计划并网(开工令审定的装机容量实现全容量并网)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须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8栋301 | 地址: | **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
联系人: | 石老师 | 联系人: | 蒋世林、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02 | 联系电话: | 182****6022、150****8784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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