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所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选聘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20:0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海涛 邢华 李梅 王京飞 李智刚 | ||
总成交金额 |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906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建设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樊先生 0372-****9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街和**街交叉口西南角3巷10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女士 156****9069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所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选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贸验区**片区(郑东)**外环南路6号4号楼2单元4层16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凯业房****公司
供应商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8楼13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立亚房地产土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玉凤路361****中心26层260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与**路****宾馆号9号楼1单元160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河****公司
供应商地址:****关区韩陵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濮上路与**路交叉口南300****宾馆对面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资产评估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评估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包1:到期后未达到包段额度的,不再延期合同;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凯业房****公司 | 资产评估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评估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包1:到期后未达到包段额度的,不再延期合同;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立亚房地产土地****公司 | 资产评估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评估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包1:到期后未达到包段额度的,不再延期合同;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公司 | 资产拍卖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拍卖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河****公司 | 资产拍卖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拍卖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6 | ****公司 | 资产拍卖机构服务 | 上缴及罚没的资产进行拍卖 | 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涛 邢华 李梅 王京飞 李智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元/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建设路中段**
联系方式:樊先生 0372-****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和**街交叉口西南角3巷10号楼3楼
联系方式:于女士 156****9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156****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