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号的**市海峡科技生态城B片区综合产业园项目****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0609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368114.98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园区南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占用海域面积约216.47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海堤加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及工业用地成片开发工程:
(1)海堤加固工程(子项目一):包含海堤加固和水闸一座;海堤加固共分为2段,东堤全长1880m,西堤全长1266m,堤防等级为2级;水闸采用工作闸门位于外海侧的胸墙式闸室结构,水闸闸室规模为2×5.0(孔数×单孔净宽),闸室底槛高程为-1.0m,水闸最大过流量为67m3/s。
(2)市政道路工程(子项目二):共含5条道路,总长8819m,包括**大道西段、纵一路、纵五路、纵六路及横二路。
**大道西段:起于**大道**连接段东侧,终点为科院南路,道路全长3258m,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55m。
纵一路:起于**大道西段,沿线分别与规划横一路、横二路平交,终点与**大道西段平交,道路全长1703米,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宽30米。
纵五路:起于**大道西段,沿线分别与规划横三路、横四路平交,终点与**大道西段平交,道路全长2342米,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宽30米。
纵六路:起于**大道西段,沿线分别与规划横三路、横四路平交,终点与纵五路平交,道路全长904米,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宽22米。
横二路:起于纵一路,沿线分别与规划纵二路、纵三路平交,终点与纵一路平交,道路全长612米,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宽22米。
(3)陆域形成工程(子项目三):总面积178.85万m2,分为B1-B6区,填筑材料主要为外购砂和山皮土,成陆标高为5.0m,B1~B6填筑砂成陆,上覆50cm山皮土。
(4)工业用地成片开发工程(子项目四):项目用地面积为168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包括计容建筑面积315768平方米,其中工业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57145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862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4232平方米。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6811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596.79万元(其中海堤加固工程10877.15万元,市政道路工程60881.52万元,陆域形成工程80838.12万元,工业用地成片开发工程112000.00万元),其他费用63434.84万元(其中建设用地用海费37305.20万元),预备费用20350.85万元,建设期利息19732.50万元。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运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股权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股权投资**,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不含**大道西段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但不含市政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的一体化任务。
2.5 **期限:**期限包含建设期及股权回购期,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各子项目的建设期以招标人确认的建设工期为准),股权回购期为3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应按约定通过项目的股权投资**须满足协议约定及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2)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若有)须按《**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最新文件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项目运营应满足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
2.8 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通过多渠道方式筹措,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项目资本金,且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逐步出资且须满足项目融资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运行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期间承接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4亿元(含)的投资**项目。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勘察任务仅能由其中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仅能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股权**任务和子项目三的施工任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21日08时30分00秒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21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和ggzyf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公告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石井镇老港村东环二路175-21号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9235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邮编:200080
电子邮箱:****@cicoc.cn
电话:180 5908 9703
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98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
地 址:**市**街道**西路41 号、**市成功街986号、
**市普莲路204号
联系电话:0595-****0739、0595-****0793,0595-****6802,
0595-****3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