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和《**回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规则》,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6日挂牌出让1个采矿权,并于2023年7月26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基本信息
出让人:****
地 址:**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 系 人:冒女士
联系方式:137****5905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 编号 | 采矿权名称 | 地理 位置 | 矿种 | **面积 (平方千米) | 采矿权范围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开采标高 (米) | **储量 (万吨) |
**** | **盐****工业园砖瓦用粘土矿 | **县高沙窝镇 | 砖瓦用粘土 | 0.0669 | ****432.16, ****8204.20 ****336.17, ****8358.35 ****396.21, ****8394.35 ****332.67, ****8496.45 ****104.64, ****8367.54 ****257.05, ****8112.33 | 1396至1365米 | 173.79 |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采矿权编号 | 竞得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注册地址 | 挂牌成交价 |
**** | **** | 张生存 | 盐****工业园区区块二 | ¥1,513,100元 |
四、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税务部门按照规定计算、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从滞纳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计收,最高不超过本金。
五、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采矿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营业执照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六、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中路51****中心B座****
联 系 人:戴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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