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和《**回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规则》,经(略)委托**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6日挂牌出让1个采矿权,并于2023年7月26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略)
出让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 编号 | 采矿权名称 | 地理 位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采矿权范围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开采标高 (米) | **储量 (万吨) |
宁采矿(挂)字[2023]-01号 | ****县高沙窝镇宝塔工业园砖瓦用粘土矿 | **县高沙窝镇 | 砖瓦用粘土 | 0.0669 | (略).(略).20 (略).(略).35 (略).(略).35 (略).(略).45 (略).(略).54 (略).(略).33 | (略) | 173.79 |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采矿权编号 | 竞得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注册地址 | 挂牌成交价 |
宁采矿(挂)字[2023]-01号 | **县闳达再生**有限责任公司 | 张生存 | **县(略) | ¥1,513,100元 |
四、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税务部门按照规定计算、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从滞纳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计收,最高不超过本金。
五、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略),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营业执照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六、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同时向交易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人身(略)。(注:异议(略)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略)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市金凤区**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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