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罚没磷矿矿产品网上竞价处置公告(二次)
受****委托,****对一批罚没磷矿矿产品进行网上公开竞价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竞价处置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进行。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所处位置:华**青龙镇、宁州街道等。
(二)标的概况
1.矿产品数量:267.24吨,P2O5品位为20.44%1,8.52吨,28.86吨未检测,合计296.1吨,堆放地点:******公司选矿厂(青龙镇北街)距离县城约38公里。
2.矿产品数量:122.49吨,P2O5品位为20.44%,堆放地点:****煤矿张凯选矿厂,距离县城约5公里。
3.矿产品数量:717.78吨,堆放地点:****村委会大龙树村旁,P2O5品位23.43%,距离县城约60公里。
4.矿产品数量:38.5吨,P2O5品位21.40%,34.29吨,P2O5品位23.43%,合计:72.79吨,堆放地点:****停车场.距离县城约37公里。
5.矿产品数量:5吨,未检测,堆放地点:****公司(青龙镇大村)距离县城约50公里。
6.矿产品数量:300吨,P2O5品位23.40%,堆放地点:****村委会****小组干擦厂,距离县城约35公里。
以上标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竞价处置。
(三)未尽事宜向****咨询(马女士:0877-****479)。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拍。
四、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买人,请使用数字证书(CA)于2023年7月28日8:00至 2023年8月4日9:00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选择地区:**市,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从“投标方”登录,选择“国有产权”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报名申请、承诺书,法人需上传营业执照、报名申请、承诺书,其他组织需上传相关证照、报名申请、承诺书。
本次交易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南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竞拍。
数字证书(CA)有2个办理途径:
第一种途径,到**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市**区玉龙路2****交易中心六楼)办理,服务热线:188****6880,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邮箱:****@qq.com。
第二种途径(仅自然人),2023年7月31日(8:30-12:00、14:30-18:00)****交易中心(华**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3室)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办理成功,需交押金100元。押金转账到“****交易中心”,账号:240********007629,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华**支行。竞拍结束交回临时数字证书(CA),退还押金)。因是远程办理,存在办理失败的可能,办理失败就只能到**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数量有限,如已办完,就只能到**办理。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80。
以上2个办理途径,均需要竞买人首先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进行:注册→信息完善→等待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数字证书(CA)。
五、资格审查
****将在2023年8月4日12:00**行资格审查。
六、保证金交纳
1.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到以下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纳名称应当与竞买人的名称一致。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530********600000248
2.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2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00前。
竞买人于2023年8月4日9:00前带转账凭证****交易中心(华**第二办公区312室)进行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
3.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进行成功绑定后才具有竞价权。为确保保证金绑定成功,请竞买人提前交保证金,为绑定留足操作时间。因竞买人导致保证金无法进行是否到账确认和无法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绑定保证金,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保证金的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财政局****银行:建行**支行,账号:530********05039990)抵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原账户。
七、竞价处置时间、方式
1.本次竞价处置,通过网上竞价,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方式。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8月4日12:00至2023年8月5日15:00。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5日15:00。
2.竞价方式: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进行。
3.起始价每吨122元/吨、增价幅度每吨5元。
八、竞价规则
(一)自由竞价期内,竞买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始价;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二)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如自由竞价期内无人报价,则以公布的起始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3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二)竞价处置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网上交易系统3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
(三)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七)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八)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次竞价处置的标的如涉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看样方式: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看样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十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本次竞价处置的标的,严禁用于从事违法活动。
十三、成交合同、价款
买受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工作日内与****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15日转运完标的。转运完标的后3工作日内付清价款。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为确保本次竞价处置标的数据准确,买受人在成交后到出让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称重,完成数据统计。
(二)本次竞价处置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马女士:0877-****479)
****(华**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2室) 李先生 087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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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