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教育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第三标段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略)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 叶城县教育局 | ||
工程名称 | 叶城县教育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第三标段 | ||
建设地址 | 叶城县沪叶南(略)(5)村、(略) (2)村、 铁提乡(5)村、 | ||
建设规模 | 1000.0米 | ||
合同工期 | 2023-07-28 至 2023-10-15 | 合同价格 | (略)万元 |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 新疆时代岩土(略) | 项目负责人 | 苏相林 |
设计单位 | 新疆绿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徐嘉陵 |
施工单位 | 新疆佳宇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李阳光 |
监理单位 | 新疆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略) | 赵凤珍 |
工程(略)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略),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略),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略)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