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略)受(略)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编号:(略)
3.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 内容 | 中标单位 | 技术及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1 |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 | 1家 | 主要提供绿化养护、卫生清扫、生活垃圾清运以及零星维修保障等物业服务 | 5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4. 项目地点:(略)
5. 资金来源:(略)
6.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略)(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略),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略),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供应商具备(略)(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略)(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略),销售型企(略),一律视(略)。供应商(略),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资格声明函);
5.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略));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略)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以谈判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谈判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须提供1项物业管理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 16:3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略)
3. 发售方式:(略)
邮件主题:(略)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述顺序制(略),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略)
4. 报名资料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通过《(略),进行附件下载):
1) 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2) 提供在中华(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略),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略)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略),格式详见附件)。
4) 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 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7) 费用缴纳凭证。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5.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微信转账(详见附件)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缴纳标书款时备注单位简称)。
四、递交报价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略)0时00分(**时间)。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30分(**时间)。
3.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略))。
4.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 谈判时间:(略)0时30分(**时间)。
2. 谈判地点:**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六、公告发布网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略)网站((略)com)上发布。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略)cn)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倪小姐 177 (略)先生 (略)
地址:**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邮箱:(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