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3-08-21 10:00:00
项目名称
罚没资产-**县蓝****公司13.26%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7月 24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 8月 21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县蓝****公司
注册地(地址)
**县桃花江****村民组
法定代表人
罗树忠
成立时间
2006.6.28
注册资本
105万元整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111173N
经营范围
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燃气用具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1
18.96%
2
18.96%
3
13.27%
4
13.27%
5
13.27%
6
9.01%
7
6.63%
8
6.63%
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453.00
****575.00
****552.00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事务所****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99.00
****210.00
740396.00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事务所****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填报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6.5
1082
166
74
报表类型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
-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基准日
2023.6.5
评估报告日
2023.7.7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567.310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5.23
转让行为内
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涉案罚没
特别
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7523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6.5
评估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752300.00
是否存在
其他权利人
否
转出方
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0737-****039 186****659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委托****在E交易-产权交易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标的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该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罚没资产-**县蓝****公司13.26%股权转让》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
**县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财政厅
特别
告知1、拍卖佣金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 4 %向买受人收取。
2、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此次交易服务费受让人和转让方各支付50%。竞买人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15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与交易相关的其它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到****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 拍卖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户 名: ****
开 户银:****银行**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2.****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 :
户 名: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 8201 2650 0000 1096 6
开户行: ****银行****公司高新支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为罚没资产,已查封,委托方有处置权,****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湘0981刑初60号与罚没物资移交资料。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企业了解标的情况。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公司、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详细咨询。
3、买受人需自行向标的企业了解相关持股资格和条件,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
4、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应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竞拍,否则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其他详见拍卖文件。
5、办理标的交付、过户等手续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参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向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了解。
6、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2023年 8月 16 日—2023年 8 月 18 日09:00-16:00踏勘标的(节假日休息)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7- 24 09:00:00 至 2023-8 - 21 10:00:00
报名手续
1.保证金 :10万元。截止时间2023-8 - 21 10: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手续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https://zccz.****.com/user/zcczloginpage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
4.注意事项
(1)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3)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拍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意向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上述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按系统提示进行
延时竞价周期(秒)
240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胡女士
咨询电话
0737-****039 186****6595
咨询时间
挂牌期间09:00-16:00
咨询地址
****(**市梓**路太**28号B座520室)
技术支持
其 他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为罚没资产,已查封,委托方有处置权,****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湘0981刑初60号与罚没物资移交资料。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企业了解标的情况。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公司、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详细咨询。 3、买受人需自行向标的企业了解相关持股资格和条件,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 4、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应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竞拍,否则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其他详见拍卖文件。 5、办理标的交付、过户等手续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参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向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了解。 6、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