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 |
其他 |
10万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2023-07-27 9:30”、“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7 9:30”变更为:“开标时间:2023-08-24 9:30”、“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4 9:30”;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1“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9:30”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9:30”; 3、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旅游区配套道路,共包含2条路线,路线总长3.555km,其中路线一起点位于**县崇家岭村入村路门楼西南方向30m处,路线维持原路走向自东向西布设,终点接现****停车场,路线全长2.105km。路线二起点位于崇家岭村“西水东调”隧道出口处,路线维持原路走向自北向南蜿蜒行进,****广场,路线全长1.450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路基防护、涵洞、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道口标注、轮廓标、百米桩、里程碑等内容。”变更为:“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旅游区配套道路,共包含2条路线,路线总长3.485km,其中路线一起点位于**县崇家岭村入村路门楼西南方向30m处,路线维持原路走向自东向西布设,终点接现****停车场,路线全长2.105km。路线二起点位于崇家岭村“西水东调”隧道出口处,路线维持原路走向自北向南蜿蜒行进,终点接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规划音乐节场地,路线全长1.380k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路基防护、涵洞、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道口标注、轮廓标、百米桩、里程碑等内容。”;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24日;”; 5、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1 部分内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变更为:“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 6、将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财务状况”中的“注: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 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变更为:“注: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2.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格式自拟)所列数据必须与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7、将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的“注: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变更为:“注: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8、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九、其他材料”中新增“9-4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