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党校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
1.本项目建设规模原为“****党校办公楼1至6层及屋顶层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1550.2 平方米,建筑总高24米),对局部室外做翻修处理。及合同约定内的强弱电改造和部分室外工程”,现更改为“****党校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面积为11210.4平方米,具体改造含地上一至六层及屋顶的室内装修及部分室外装修),配置基础设施设备,及合同约定内的强弱电改造和部分室外工程”;
2.本项目招标范围原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现更改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3.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7月10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3年8月11日9时30分”;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现更改为:892.59万元;
其中:
√设计费为49.32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43.27万元
5.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原为“2023-7-20”现更改为“2023-09-01”,计划竣工日期原为“2023-10-15”现更改为“2023-12-10”;
6.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业绩的项目业绩要求现更改为:
(1) 总承包(EPC) 业绩: 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当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含 EPC 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800万元及以上)每项得10分;
(2) 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当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 800万元及以上) 每项得5分;
(3) 设计业绩: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40万元(含)及以上)每项得15分;
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7.设计费实际合同价原为“设计费实际合同价=评审后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计算×中标报价系数。(设计费根据桂建标[2018]37 号《**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相关标准确定)”,现更改为“设计费实际合同价=中标设计费报价”;
8.设计费支付方式原为“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施工图预算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 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 100% ”,现更改为“签订合同后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7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95%;项目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后(二者取先执行的)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100%”;
9.本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原为“**诚信****公司”,现代理机构已更名为“****”。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余不变。上述修改内容已在招标文件中修改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下载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相应执行。本项目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党校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