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三余镇西村四组人民路西侧1幢
2.1.2工程造价:约45.345361万元
2.1.3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竣工日期:2023年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加固、修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特别提醒: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原件至****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联系电话:0513-****1356(如无法到达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邮箱后,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2023年08月03日17:00后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如投标人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4.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六楼东侧会议室(**市**南路99号)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整(¥9000元)。
7.2****银行汇票或现金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请勿直接转账。汇票上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现金须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保证金如为现金,须单独密封递交。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标书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8、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
****公司****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将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告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
地址:**市**区**南路9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3-****984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15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1356
供应商告知书
****公司****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等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
五、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