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3】01-****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财政统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一个**区燃气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1个综合性燃气行业信息**库,3个技术支撑平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空间信息平台、网站管理平台),8个应用模块(全区概况、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台账管理、培训宣传、投诉处置);一个**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包括2个支撑平台(物联网平台、工具服务平台),4个应用模块(施工审批、维保企业管理、维保体系、安全预警);建设服务器及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为16.247万户燃气居民用户安装智能燃气物联网预警报警控制装置。2.1.2建设地点:**区12个乡镇2.1.3最高限价:57万元2.1.4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的成果文件2.1.5设计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设计负责人具备通信或信息技术(技术开发)类高级工程师,并提供最近半年(2023.2-2023.7)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8.其他要求: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9.特别提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在“**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如未上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未在**公共**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0.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接受异议的渠道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1-****0001,监管单位:****审批局公共**交易监管股,联系电话:0311-****6821。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 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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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8 09:00至2023-08-04 09:00(**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区 | 地址: | **省**市**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申占辉 | 联系人: | 盖艳丰 |
电话: | 0311-****5007 | 电话: | 0311-****00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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