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8日 09: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全**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8日 09:59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09:40 | ||
预算金额 | ¥0.****46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卿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85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全**含江路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797-****8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全****路(**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卿尉/0797-****858/邮箱:****@163.com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pdf | ||
附件2 | 全**城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pdf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卿尉
项目联系电话:0797-****8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全**含江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797-****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卿尉/0797-****858/邮箱:****@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全****路(**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国内服务)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项目 )。
项目地点:**市全**金龙镇烧斗村。
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
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十八年(18)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7年。项目特许经营期截止日与一期特许经营期截止日保持一致。
(二)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万m3/天,建成****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m3/天,可满足全**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需要。
2、主要建设内容:
1.**构(建)筑物:1 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 座AAO 生物池、1 座二沉池、2 座污泥浓缩池、1 座均质池、1 座污泥脱水车间、1 栋辅助用房、1 座进水监测小站;
2.改建构(建)筑物: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更换水泵)、配水排泥井(更换设备)、污泥脱水机房改造为鼓风机房、配电间及碳源投加间;
3.主要附属工程有: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厂区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项目主要设计要求
1、设计进出水水质
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处理参照一期提标改造后一级A标准执行。
项目 | BOD5 | CODcr | SS | NH3-N | TN | TP | pH值 | 大肠菌群数 | Cl- |
进水水质(mg/L) | 120 | 220 | 200 | 30 | 35 | 4 |
|
| 4000 |
出水水质(mg/L) | 10 | 50 | 10 | 5(8) | 15 | 0.5 | 69 | 1000 |
|
去除率(%) | 91.7 | 77.3 | 95 | 83(73) | 57.1 | 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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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W12℃时的控制指标。
2、工艺流程
项目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单元、二级生物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消毒单元。项目采用 旋流沉砂池+AAO 生物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 为主体处理工艺,出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达标排入**。
(四)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03.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085.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7.98万元,基本预备费223.57万元,建设期利息80.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40万元。最终投资以县财政审核结果为准。
(五)污水处理服务费
1、污水处理服务费估算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外购辅助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人力**成本、折旧摊销、修理费、污泥运输费、环保在线监测费、其他费、财务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合理回报、增值税及附加等,具体如下:
****处理厂二扩建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测算表 | |||||
总投资:4803.47万元;设计处理能力扩容增加1万立方米/天;暂按照0.5万立方米/天进行污水处理费测算,年负荷率:100%。特许经营权期限:17年。 | |||||
年负荷率:100%;年处理污水(设计处理能力*年负荷率):365万吨 | |||||
序号 | 成本费用项目 | 年消 耗量 | 单位成本费用(元/吨) | 年总成本费用(万元/年) | 备注 |
1 | 外购辅助材料费 |
| 0.557 | 101.593 |
|
1.1 | PAC(污水) | 54.75 | 0.096 | 17.520 | 参照可研,扩建新增年消耗量54.75吨,市场价约3200元/吨 |
1.2 | PAM(阴离子) | 2.75 | 0.023 | 4.125 | 参照可研,扩建新增年消耗量2.75吨,市场价约15000元/吨 |
1.3 | PAM(阳离子) | 8.850 | 0.136 | 24.780 | 参照可研,扩建新增年消耗量为8.85吨,市场价约28000元/吨计 |
1.4 | PAC(脱泥) | 44.150 | 0.077 | 14.128 | 参照可研,扩建新增年消耗量为44.15吨,市场价约3200元/吨计 |
1.5 | 10%次氯酸钠 | 273.750 | 0.192 | 35.040 | 年消耗量约273.75吨,市场价1280元/吨 |
1.6 | 化验药品及药剂 |
| 0.033 | 6.00 | 根据每季化验药品、药剂采购15000元。 |
2 |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
| 0.281 | 51.260 |
|
2.1 | 电 | 650000 | 0.253 | 46.150 | 日用量约1780.82度,电费单价按0.71元计。 |
2.2 | 自来水 |
| 0.028 | 5.11 | 日用量40吨,每吨3.5元。 |
3 | 人力**成本 |
| 0.411 | 75.017 | 按6人,实际用工成本12.5万元/人﹒年 |
3.1 | 工资及福利费 |
| 0.302 | 55.20 | 扩容6人,以生产人员实际人均工资92000元/年计算。 |
3.2 | 五险一金 |
| 0.109 | 19.82 | 按92000元35.9%缴纳单位五险一金(养老16%、失业0.5%、医疗6%、工伤0.9%、生育0.5%、住房公积金12%) |
4 | 折旧摊销 |
| 1.726 | 315.039 |
|
4.1 | 设备折旧 |
| 0.756 | 137.925 | 均按13年折旧,残值率取5% |
4.2 | 无形资产和** |
| 0.970 | 177.115 | 扩容部分按17年摊销 |
5 | 修理费 |
| 0.411 | 74.935 |
|
5.1 | **工程 |
| 0.165 | 30.110 | 省厅参照标准为项目资产原值2%-3%计提,按1%计提 |
5.2 | 设备 |
| 0.246 | 44.826 | 省厅参照标准为项目资产原值2%-3%计提,按2.5%计提 |
6 | 污泥运输费 |
| 0.015 | 2.683 | 日产污泥量3.5吨,每吨污泥每公里运输成本3元,不超过7公里(不含接纳费,如有另计) |
7 | 其他费用 | 3.400 | 0.289 | 52.740 | 管理费用等按8.5%计提 |
8 | 财务费用 |
| 0.747 | 136.379 | 按利率4%计 |
9 | 其他项 |
| 0.058 | 10.503 | 1.土地使用税=土地占地面积(㎡)年税额4元*1年; 2、房产税=房产原值*税率1.2%70%1年; |
10 | 企业合理回报 |
| 0.842 | 153.727 | 净资产利润率8%,净资产不低于总投资的30%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11 | 增值税及附加 |
| 0.128 | 23.373 | 增值税=(总成本费用+企业合理回报)6%30% 营业税金及附加=全额增值税*10% |
12 | 支付给企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
| 5.464 | 997.249 |
|
该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暂定单价,最终单价待县财政审计确认项目最终投资后确定。
本项目基本单价初始价暂定为5.464元/m3
本项目超进水单价暂定3.2784元/m3(按基本单价的60%计)
本项目欠进水单价暂定4.3712元/m3(按基本单价的80%计)
欠进水与超进水单价依据上述计算比例随基本单价的调整而调整。
2、污水处理量
基本水量:暂按照0.5万m3/天。
保底水量:从运营收费之日开始,****政府提供原污水量平均不少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60%,自运营的第二年开始70%,第三年开始80%,****政府方提供的原污水量达到设计规模0.5万m3/天,即政府方提供的原污水量无欠进水量。
超进水量: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大于基本水量部分;
欠进水量:分两种情况(1)实际污水处理量达不到保底水量时:在运营第一年内为大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60%,小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部分;在运营的第二年开始为大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70%,小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部分;在运营的第三年开始为大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80%,小于基本水量0.5万m3/天的部分;在运营的第四年(即达产后)开始无欠进水量;(2)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或超过保底水量但达不到基本水量时:在运营的第一、二、三年开始为大于实际污水处理量,小于基本水量0.5万m3/日的部分,在运营的第四年(即达产后)开始无欠进水量,政府方每年至少应向运营方按基本水量 基本单价的标准支付服务费,存在超进水量时按约定支付超进水量费用。
3、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
①提供原污水低于保底水量的:当月付费总额=(实际水量*基本服务费单价*当月运行天数)+〔(保底水量-实际水量)欠进水价*当月运行天数〕;当年结算付费总额=(实际水量*基本服务费单价 365天)+〔(保底水量-实际水量) 欠进水价*365天〕,年度结算付费总额多退少补。
②提供原污水高于保底水量的,但未达到基本水量的:当月付费总额=(保底水量*基本服务费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实际水量-保底水量)超进水价*当月运行天数〕;当年结算付费总额=(保底水量 基本服务费单价 365天)+〔(实际水量-保底水量) 超进水价*365天〕,年度结算付费总额多退少补。
③提供原污水等于或高于基本水量:当月付费总额=(基本水量*基本服务费单价*当月运行天数)+〔(实际水量-基本水量)超进水价*当月运行天数〕;当年结算付费总额=(基本水量 基本服务费单价 365天)+〔(实际水量-基本水量) 超进水价 365天〕,年度结算付费总额多退少补。
4、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调整
本项目**期时间跨度较长,****处理厂总运行成本变化幅度大于10%时污水处理服务费可以予以调整。
(六)土地使用
本项目在现有一期厂址上新增厂区南侧用地,该地块现状为农田及林地。本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 1890.9㎡,约 2.836 亩。项****政府方负责办理,如项目用地涉及征地、拆迁及安置,****政府方负责处理,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
(七)前期工作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社会资本方未中标之前,由政府方负****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如项目咨询、可研、环评、项目招标等),相关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政府方已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返还,纳入项目总投资。
(八)与一期运营单位的协同
在项目**期内,考虑****处理厂现有一期部分共用建构筑物和设备单元,为保证本项目****处理厂稳定出水达标排放,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需与原有一期项目运营方就运营事宜协商一致并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否则视为违约,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
污水处理水量应优先与原有一期项目运营方进行结算,一期结算完成后再与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进行结算。
(九)项目融资
1、项目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等文件,按照本项目行业类别,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0%。首期资本金在****政府方签订特许权协议后投入。后续资本金按照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分批投入。
2.融资责任
项目所需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政府方注入的专项债外(如有),其余资金由中****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担保、征信等融资责任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政府方对中标社会资本方的融资行为不提供任何担保、兜底或其他信用支持。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负责筹措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影响总工期。
(十)项目回报机制
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方式回收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并获取合理收益。
(十一)项目监管
****城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其他****财政局、县审计局、****环境局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基于各自职权范围,对本项目**期内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建设、运营责任
在项目**期内,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的风险。
(十三)项目移交
1、移交范围
(1)项目设施及设施配套装置、零部件、备品备件等;
(2)施工期间和运营维护期间,项目有关的手册、图纸、维修记录、文件和资料(包括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3)其他文件。
2、土地使用权交还
中标社会资本方将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使****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并移交与此相关的使用权证明文件。
3、移交的条件和标准
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移交时应保证:
(1)移交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2)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满足项目相关合同规定的移交标准;
(3)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得到良好的维护,正常损耗除外。
4、合同文件及质量保证权益
(1)中标社会资本方保证,****处理厂运营相关的与第三者间签订的合同在本特许权协议终止时终结。
(2)如在移交日仍有质量保证等权益(如供货商的保质书),中标社会资本方将****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5、移交委员会
项目**期满12个月前,****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及中标社会资****委员会。
6、移交程序
(1****委员会应在移交日前12个月会谈并商定移交项目资产清单(包括项目资产、人员、知识产权以及备品备件等详细清单)和制定资产评估及性能测试方案,根据特许权协议约定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确认移交程序。
(2)中标社会资本方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作为移交时双方的参考。
(3)除特许权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完成项目资产移交程序前,均应继续履行其特许权协议项下的义务。
7、移交验收
在移交日期之前不早于6个月,由政府方提出是否需要进行大修,确需大修的,****委员会核准大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原则上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已经覆盖项目的运营期,按照设计规范,项目运营期内的日常管理维护下应该能够满足正常使用需要,不需要进行设施的大修。但如政府方提出确需大修的,由政府方另行委托实施(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确因中标社会资本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大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此大修应不迟于移交日期3个月之前完成。
在移交日期之前,政府方应在接收人和中标社会资本方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验收依据制定的性能测试方案进行,如发现存在缺陷的,则中标社会资本方应及时修复,如果中标社会资本方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30日或双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则由政府方自行修正,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风险和费用。政府方应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但是需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中标社会资本方。
三、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及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全**含江路7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9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全****路(**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
联系方式:张卿尉/0797-****858/邮箱:****@163.com
****
2023年7月28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4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464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