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教育系统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工程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略)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能力提升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教育系统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61所学校购置(略),音体美设备20件,学生用床100套。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于15天内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略):标项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略))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上(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略)
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略)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略)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磋商不(略)。(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上开启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
五、(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略)com.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略)(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略)。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略)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略)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略)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略)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略)供的,预留该部分采(略),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略),以及预留份额项(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略),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略),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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