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8]18号)等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下简称征集方)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石****中心泳装商场运营项目**方,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石****中心泳装商场运营项目公开征集**方。
(二)项目征集方:****。
(三)项目简介:本次项目标的位于**市**县城滨河路四段石****中心。****中心有接待厅、室内外**、娱乐休闲等,规划用地面积32791.8㎡(约50亩),总建筑面积87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25㎡,地下建筑面积1975㎡,泳装商场占地面积约33.54㎡,具备水、强弱电等工程设施,拥有优质的经营环境。
二、**方式
(一)**方式及期限。
1.由征集方提供经营场所,**方负责装修、产品规划、陈列设计。
2.商场工作人员由**方负责招聘,**方负责该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服定制以及人员财产安全等相关事务。
3.项目标的全部营业收入统一进入**方的通联分账系统,使用T+1日规则进行分账,征集方每日对营业额进行监督。
4.项目**期限:2年。从正式开业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终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期限的,按照实际耽误期限顺延。)
5.**方接到中选通知书10日内,需要向征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至征集方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698********0056292
开户行:****银行**支行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征集方对物业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二)征集条件
1、收益分配比例:
按照经营场地管理服务费的方式计取,具体方式为:收取**方总营业收入不低于40%(百分之四十)的费用作为经营场地管理服务费。
2、结算周期
营业收入统一进入**方的通联分账系统按日进行分账,由征集方财务人员进行日常监管。
三、**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三)要求有自主品牌,不涉及注册商标侵权等
(四)具有实体门店,且具有两年及以上经营经验(即不晚于2021年7月1日至今不间断营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除外。)
(五)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营业收入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提供流水清单);
(六)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或缴纳证明。
(七)服务过****酒店及知名水上乐园的优先;
(八)必须是自主研发品牌及生产。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方须承诺,在参与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预见项目投资的一切风险。《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签署后,不论项目存在任何风险,均由**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征集**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如若发生影响征集**常运营的情况,**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方不得以经营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征集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四)**方自行承担**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征集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征集方社会声誉的,征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方不得将本项目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方须遵守征集方统一营运时间要求,不得随意自主开店闭店,影响项目形象。
(七)意向**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五、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方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商场现有建筑结构。
(二)**方经征集方同意的装饰装修,**期限届满,其装饰装修物权属无偿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三)**期间,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经营的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将项目标的以联营、合伙、转承包、分租、投资入股、合资**等方式经营或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变相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方严重违约,征集方有权解除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征集方收回本项目标的。
(四)**期间,**方应接受并配合征集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对项目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及落实征集方及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五)**方应在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十五日内将该物业交还给征集方,**方逾期归还物业的,每逾期一日,**方须按上一年度收益的2‰向征集方支付物业占用费,并承担因逾期归还项目标的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逾期十五日,**方仍未将项目标的按约交还给征集方的,**方同意征集方、****公司强行收回。项目标的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方不得留存任何物品,否则,视为**方同意放弃该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征集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按废品处置、丢弃等),征集方由此产生的开锁费、公证费、搬运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由**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或处置价款中扣除,同时征集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一切后果均由**方自行承担。
(六)在**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经营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合同即告终止,保底收益、营业收入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方与征集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七)本次征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以物业的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征集,意向**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等相关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八)征集方在确定**方的次日起10日内,在征集方指定地点与**方签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签订后10日内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九)**方取得**资格后,必须按照相关部门及征集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
(十)**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和节能制度,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浪费能源行为,概由**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方在生产经营活动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十二)因国家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方应及时执行,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依法处理。
(十三)任何一方违约则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等文件。
六、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早上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不含休息日)。
七、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八、报名地址:**县新棉街道**路二段****酒店办公室
九、报名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介绍、证明材料、运营方案以及本公告第三条“**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遴选方式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早上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不含休息日)。 2.报名及提交文件:公告期内,意向**方到征集方指定地点获取相关文件,并按规定编制报名文件,并必须在2023年8月4日下午18:00之前完成报名手续的办理,提交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3.评审方案:2023年8月7日,****小组进行评审。
3.1公告期限届满后,需三家及以上满足本公告条件的意向**方报名,****小组组织所有意向**方进行现场竞价。
3.2 竞价方法及规则
(1)竞价以征集方整体营收的40%作为起步价,意向**方竞价上浮比例按1%或1%的倍数进行报价。
3.3 组织两次竞价后,以第二次报价的最高价者得,签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
4.评审开标:2023年8月7日确定最终中选人,并在公示后3日内送达中选通知书。
5.结果公示:2023年8月8日—8月14日,****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对征集结果进行公示。
6.签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公示结束后10日内,**方签订《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99****5310
附件:《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合同书》
****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