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莲花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高岭土网络竞拍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高岭土网络竞拍 | |||||||
标的名称: | **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高岭土网络竞拍,挂牌价203,136.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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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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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7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3年08月1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本次处置标的产权所有人为国家,该标的为**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琴川小区)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高岭土,位于**市**县琴****医院西侧)。 ****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方量估算范围面积为890.83m3;总挖方量为4124.6m3,实际数量为8125.46吨,后经**天******公司评估,镁质粘土矿评估总价为487527.6元,评估单价60元/吨(本次评估包含装车费运输费,但不包含销售环节的税费);装车运输评估价284391.6元,拍卖底价为市场评估价格扣除开挖成本。(石方评估总价为487527.6元减去后续预估装车运输费284391.6元等于最终拍卖底价203136元)。 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拍卖底价:人民币203136元(贰拾万零叁仟壹佰叁拾陆元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天平洪资字[2023]第070263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整体出让,数量如有误差,最终以实际过磅的重量为准。标的如需拆卸、分解运输等的费用,由受让人自理。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3、意向受让方必须在**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40000元(肆万元整)。如未在**公共**交易网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4、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服务中心的****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8月13日17时前到账为准。 5、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公司,操作手册http://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技术支持电话****98000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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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认真阅读转让信息,准时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报名竞价,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3、网上竞价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0:00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3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转让底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后(竞价日为基准日)2个工作日内带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竞价当日截图到****领取并签定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和成交款,交易手续费及竞价服务费标准按《**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中的1.5%计算(协议交易收费标准的0.45%和竞价交易收费标准的2.475%之和的一半)。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3‰付滞纳金,受让方超过支付期限3日,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项目重新挂牌,受让方还得补足再次成交价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并承担再次交易的一切费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定交易合同,双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割手续,受让方10日内将标的托运完成。 6、在双方签定交易合同前,受让方需缴纳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履行合同后,在受让方无违约和无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网上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 7、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17时止 8、展示地点:**县琴****医院西侧)(李先生:191****4777)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名称:**** 详细地址:**县琴****医院西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4777 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中心****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9-****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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