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已由 ****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 [2023]10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市
工 期要求: 45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10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主要内容 : ( 1 ) ****处理厂****公司****水厂现有管径为 2根DN700mm的中水管线进行改造修复,修复玻璃钢管道长度约6500米,****公司现有泵站及附属设备进行改造; ( 2 ) ****泵站沿滦河四号橡胶坝下游穿越滦河到滦河右岸南****泵**置**池** DN1200mm球墨铸铁管道,长约7060米; ( 3 ) ****泵站至现状中水管线** DN700球墨铸铁管道,管线长度约800米; ( 4 ) ****泵站****泵站各一座。****泵站日输水能力为 10万吨,****泵站日输水能力为7.6万吨(详见施工图纸)。
质量标准:达 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公司水厂改造 涉及的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现状中水管线修复涉及的给排水;一****泵站涉及的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景观;**中水管线工程涉及的结构、给排水 等专业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和 ****建设厅 ( zfcxjst.****.cn/)严重失信名单 。
3.6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 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损失及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8:30至2023年8月4日17:3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市燕山中路 3366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0315-****9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锦绣家园小区 7号楼1单元101、301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0315-****587
招标机构 项目负责人: 高怀伟 电话: 0315-****587
特别提醒:
1、 根据《**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平台( http://www.****.cn)**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本项目评审方式:远程异地分散盲评。
3、本项目为建设工程项目,监管部门为 ****建设局 ,电话: 0315-****727 。
4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 提出。
5 、 严禁投标人 有围标、串标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 0315-****727,地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