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3年乐陵市智慧环保高空监控监管平台项目大气自然净化能力实时监测与分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编号为DZTT-DY-2023-013,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略)2023年乐陵市智慧环保高空监控监管平台项目大气自然净化能力实时监测与分析服务采购项目,本次计划采购1处大气自然净化能力实时监测与分析服务点位,包含大气自然净化能力指数(ASPI)服务、臭氧生成系数(GCO3)服务、二次污染物生成系数(GCSP),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单(略)
南京零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乐陵市智慧环保高空监控监管平台项目属于公司拓展两翼项目,在乐陵市智慧环保高空监控监管平台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明确了使用南京零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大气自然净化能力实时监测与分析服务相关著作权软件进行服务。
根据中国铁塔(2022)15号文件《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总部对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中的第7条“两翼DICT类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略)。现申请通过单一来源定向谈判的方式向南京零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所需服务。
本项目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略)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略)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略),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略)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长河大道66号
联系人:(略)
电话:/
(二)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