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坂中乡和安村畲族木构建筑技艺基地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市]坂中乡和安村****基地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1.条件 | |
坂中乡和安村****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市民宗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市民宗局 ****财政局,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市公共**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坂中乡和安**自然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68.7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64.609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府投****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投标中标的企业。2、在建设施工中若有土地纠纷问题由施工方和村民自行协商解决。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政府投****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08月03日08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中心 5.3 交易方式:****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坂中乡和安村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136****9613 ********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doc 附件:**DOC文档.doc 附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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