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智能称重监控系统租赁服务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2025年智能称重监控系统租赁服务(二次)。
2.2采购需求:2023-2025年智能称重监控系统租赁服务,租赁智能称重监控系统13套,具体情况如下:
2023-2025年智能称重监控系统租赁明细表
分公司 | 收购点 | 租赁数量(套) | 租赁年限(年) |
越州 | 1 | 3 | |
** | 旧县 | 3 | 3 |
鸡头村 | 4 | 3 | |
** | ** | 1 | 3 |
** | 罗雄 | 2 | 3 |
** | ** | 2 | 3 |
合 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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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设备与软件的服务:
①服务范围包括烟站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设备、拍照设备、自动称重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更换等。
②服务基本要求:
a.为保证收购设备正常使用,发生问题应及时、有效的维护维修。维护维修费用包括收购系统设备的维护费用及设备损坏时的更换全部费用。
b.维护维修服务工作范围:收购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收购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需及时维修,需要更换的配件如电源等配件或整机由供货单位负责提供。
c.维修服务时间:烟叶收购前5日内完成相关收购设备调试,确保收购系统正常运行;施工人员及设备配件的提供应依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国家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提供的服务质量及配件必须满足收购设备的运行;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d.更换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收购设备出现故障的,应提供配件维修更换,对已出现坏损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整机更换。
e.设备、材料以及服务要求:提供维修更换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单,包括维修内容、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服务时间、更换配件、维修结果等详细描述。烟叶收购期间,派驻人员提供本地服务,直至当年收购结束,随时响应现场需求,保证烟叶收购过程不间断。
f.人员培训:选派有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有计划无偿地对使用人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货物基本知识、原理、使用、操作、运维、保养技术等内容。
(2)设备数量明细(单套):每套智能称重监控系统包含人脸识别设备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定级器1台、烟叶定级监控终端1台、标准光源1套、烟叶定级监控终端支架1个、等级牌读卡器1台、路由器1台、自动过磅一体机1台、称重仪表1台、烟叶收购语音显示屏1台、等级牌200个。
(3)人员配置需求:
①每个收购点驻场1人,6个收购点共6人,服务期每年约2个月;
②需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人员1人,硬件开发技术支持人员1人,每年约1个月;
③每个收购点安装调试2人,服务期约每年10 天;
④****公司本部驻场1人,服务期约每年2个月。
2.3服务要求:智能称重监控系统能实现烟叶收购工作“可视化、可追溯、有痕迹、责任清”的信息化监督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2023-2025年。2023年度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烟叶收购结束。供应商年度评议合格,双方协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议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利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5 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使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2.6 验收标准:
2.6.1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双方对照合同、服务规范(标准)和要求以及中标方投标承诺,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共同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本期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中标方不提出验收申请或者中标方不参与验收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进行验收,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的验收结果。若因中标方原因验收延误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可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2.6.2招标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范围、内容、标准或者成果文件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补救,未及时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的,中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中标方或未按时出具验收相关材料的,视为招标方同意验收。
2.7服务地点:**越州点;**旧县点、鸡头村点;****点;罗**雄点;****点。
2.8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17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选择“**市”进入**市子系统,交易信息在“综合交易”中查看),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CA证书(包含在******交易中心办理的**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注意事项:根据《曲****管理局 ****委员会关于全面取消公共**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凡进入**市市、****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等工作,不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光盘。本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光盘要求均以本要求为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00分。
6.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司网站、云****公司)网站及曲****公司)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官坡巷5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900****中心A座15楼
****办事处地址:**市**区官坡寺街196号-200号
联系人:曾晓海、何定建、陈楚虹、杨永婧
日 期: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