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县、**县灾害治理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县灾害治理工程安全预评价专题;
(二)项目地点:**县、**县;
(三)项目规模:1.G248 线**县乌拉溪乡灾害治理工程:**1 座棚洞;2.G350 **县麻孜乡韩家沟段灾害治理工程:**里程约3.3km,其中桥梁800m/2 座,其中路2.5km;
(四)工作内容:编制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送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R 不限定□)在****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咨信甲级资质(公路);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省类似项目(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或安全评价专题编制(以合同为准)。
(四)工期要求:自甲方提供乙方有关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30个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6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和取得专家意见。
(五)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省类似项目(高速公路□/等级公路R/水运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评价专题报告编制业绩(以成果签字页为准)。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7.92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08月04日10:30****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5816,递交地址:**市**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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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