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供电工程
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供电工程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略)
(略)的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供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2023年7月31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宁县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供电工程
预算金额为:(略)
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3】00090
委托代理编号:(略)
三、本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略)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略).00元(大写:玖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
五、单一来源协商小组人员名单:
协商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组 长 | 陈晓斌 | 随机抽取 |
成 员 | 雷慧玲 | 随机抽取 |
业主代表 | 钟文华 | 业主委托 |
六、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地址:新宁县解放路时代广场斜对面(原桔子酒店二楼)
3、监督部门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七、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略)
2023 年7(略)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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