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水库水面**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08月07日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基本 情况 | 团结水库位于泉水镇梓水瑶族村境内,地理位置东经113.60,北纬25.51,属湘江流域-浙水-秀溪水水系,拦水坝坝高27.1m,坝型为土石坝,坝址上游控制集雨面积14.8k㎡,有效库容为166.2万m3。 | ||||||||
挂牌底价 | 225000元/15年 | 交易保证金 | 30000元 | |||||||
租金及费用 缴纳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出租方 | ****政府 | |||||||||
告知 | 1、本次出租由****与****(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组织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应自行到实地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体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佣金、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网站(www.****.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竞价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高报价者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可办理有关手续,成为承租方;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取消租赁资格,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宣布网上竞价结果无效。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人民政府缴纳租金。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次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9、租赁期间,水域的所有权仍属出租方,同时,本着风险自担的原则,所有损失及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费用,内涝损失不减免费用。水库如因扩建、改建、除险加固或****水库用地、****水库进行有关建设,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10、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自觉遵守《防洪法》、《水法》、《渔业法》、《**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11、租赁期内,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租方应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所有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应自行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2、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水系,****政府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泄洪和抗旱供水的养殖防逃、阻拦等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设置的养殖防逃阻拦设施不得影响放水与泄洪,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13、承租方对出租物进行必要的加固、改造及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4、租赁期内,承租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到相关部门开通水、电手续,按照有关部门规**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擅自将租赁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 16、租赁期满,该租赁物上的加固、改造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 17、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 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 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 09:00时至 2023年08月07日 17:00时。 | |||
报名手续 |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确认文件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09:00时- 2023年08月08日10:00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交易服务费 | 1、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3%收取; 2、****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联系 方式 | 咨询 联系人 | 钟女士、何先生 |
咨询电话 | 0735-****346(**),0735-****807(**)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县滨**路18****审计局江对面) ****湖****中心2楼219-223****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人 | 何女士 电话:159****6031 | |
技术支持 | 0735-****807、****289082 | |
发布媒体 | ****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产权; ****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n; 微信公众号:**市公共**交易。 | |
组织方 | ****政府 联系电话:0735-****636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 联系电话:0735-****346 **** 联系电话:0735-****807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5-****080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518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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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
文档附件: |
****水库水面**出租(郴公产告字〔2023〕第179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