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西段标准堤(桩号5+297.7~6+131.1)加固工程
温州市鹿城区(略)(桩号 5+297.7~6+131.1)加固工程
发布时间:(略)
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略)于2023年8月1日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西段标准堤(桩号 5+297.7~6+131.1)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 (略)
3、联系人: (略)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略) 联系方式:13738300539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略)
监测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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