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局公告了《**市**区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该报告涉及****水务局(以下称“我局”)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行立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污水处理费征缴工作不到位,存在非税收入损失风险的问题
已整改。****社区拖欠的水费、污水处理费通过司法手段协调处理;针对其他的欠缴污水处理费,供水公司已采取锁表、拆表等措施,停止供应自来水,我局已委托中国邮政投递催缴通知书进行追缴。
二、关于跨年度项目未根据资金需求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2022年我局已根据项目年度支出计划、实施条件和支出,安排经费预算。同时督促项目负责单位推进项目进度,加快预算支付进度。减少资金结余,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部分项目投资造价控制不力的问题
已整改。目前已根据2023年4月信息价及最新询价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整。后续依据概算审查意见继续加强审核及完善初步设计概算。
四、关于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办理转固手续,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泵站提升工程、**镇广益****处理站工程已办理入固手续;已督促**镇对其进行入账处理,并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管理。
五、关于取水监管不严,部分企业未经批准设置取水设施和涉嫌违法取水的问题
已整改。我局已组织对相关混凝土企业的取水情况进行核查。****水务局水政执法科对有违规取水行为的企业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印发《**区混凝土企业取用水巡查制度》,开展对混凝土企业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关于未按规定核实补贴面积,超范围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严格按规定核实补贴面积,严格核实补贴对象,自2021****农场不符合发放资格的地块已不纳入发放名单中,2022年起启用粤财扶助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审核,公示等,加强资金发放的监管,同时指导各镇按规定开展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七、关于落实“一卡通”政策不到位,存在部分**补贴未直发或未及时发放的问题
已整改。****财政局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银行专户中,没有经过国库,只能将补贴资金由专户划拨至各镇进行发放,目前各镇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银行专户中。
八、关于对全区部分排水情况监管不到位,存在影响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环境风险的问题。
已整改。一是《关于落实审计调查水环境治理发现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2022-2025)》****政府印发实施。健全了排水户排水排污相关机制,加强了部门联动。制定了加强办理城镇污水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促行动,要求存量排水户限期整改;二是已完成****商铺登记入册和督促指导,要求规范排水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宣教排水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社会排水意识,****商铺的排水管理;三是已加大力度开展在建施工工地日常巡查,建立台账清单,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宣教排水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联合城管部门对**商务区施工工地开展排水执法,要求限期整治。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部分问题河涌整治监管不到位,治理成效不佳的问题
已整改。我局进一步对****等问题河涌开展督查督办,主要通过发督办函和现场巡河等形式督促**镇尽快完成整治。目前,我局****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完成形象进度73%。同时,与**交界区域,已协调斗****社区污水接驳工程。通过以上措施,改造****两岸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逐步改善****的水质。三顷排洪渠等河涌存在垃圾,水质不稳定等情况,已督促**镇加强河道保洁,并做好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避免污水溢流进入入河道。
十、关于重大经济决策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已整改。制定印发《**市****水务局规章制度》,及时研究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同时规范会议记录。
十一、关于碧道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我局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小额零星工程备案审批审核把关,避免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
十二、关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项目招标及履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程序认识。二是制定了《**市****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在后续的项目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行为,按规范完成新项目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如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条款等进行招标文件论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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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