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改善**市生态环境,以长江大保护、绿色发展战略为引领,做好**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招****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商工作,****(招商服务机构)受****(招商人)的委托,参与**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招商(项目名称)活动的相关专业服务。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招商
1.2招商范围:项目投资人招商
1.3项目地点:**市。
1.4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实施模式:****政府授权****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主体,由投资人与招商人订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投资主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1.6项目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7939.54万元,资金来源为投资主体负责筹集。
1.7项目建设内容:
**市历史遗留矿山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涉及范围为**市域内35座历史遗留矿山 56处图斑及外围周边,总体面积650.49公顷, 其中图斑范围内75.03公顷,图斑范围周边575.46公顷。 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修复治理、**周边生态修复、其他防护工程等等, 具体工程措施为坡面清理、尾堆治理工程、裸露矿层封闭、 防渗工程、塌陷坑充填土石方、土壤修复、矿山周边复绿、 砖砌截排水沟工程、防护栏、警示牌等。
1.8资金投资回报:整体经营成果包括项目整治后衍生的弃土、砂砾石、尾矿砂等处置收益。弃土、砂砾石、尾矿砂等销售交易必须依托**市公共**交易平台统一处置,处置收入作为工程款返还的资金来源。
二、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2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投资方(投资方存续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需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事务所审计认定盖章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招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资申请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地址:**市**大道**港湾2栋3单元1806)领取招商文件。
四、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9:30分,递交地点为****会议室(地址:**市**大道**港湾2栋3单元1806),投资申请文件评审时间、地点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4.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招商服务机构)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
地址:**市云湖街道长盛西路43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36****0052
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港湾2栋3单元1806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3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