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2 】
2023年许村镇龙渡湖主湖面环湖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许村镇龙渡湖主湖面环湖景观提升项****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许村镇龙渡湖主湖面环湖景观提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026.8767万元,工程概算约2026.8767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1967.841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市许村镇,项目内容包括绿地建设面积约36331m2,**道路总长度362m,**绿道总长度785m,改造绿道总长度649m,**雨污水管道1964m,**公厕一座,同时完善给水、亮化、智能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82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R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已完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非纯绿化)2018年1月1日指的是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参考);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上述3. 9-3. 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10:1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10:0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许村镇 地 址:**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袁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0573-****0390 电 话: 0573-****7016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