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 我方(即委托方)已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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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物资(需进行拆卸、废危处置) | 转让底价(万元)1,061.446900 | ||
其他资产 | 资产来源其他 | ||
2023-07-25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8-21 | ||
1.转让标的为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及配套、生产管理工具、车辆等物资。本次转让标的所涉车辆不包含车辆牌号。车辆除粤D09652客车、粤D32007轿车基本可以正常使用以外,余下车辆包括场内使用的拖拉机、叉车处于坏损状态。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2.本项目标的下述资产须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和处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拆除2台50000KW发电机组及配套锅炉、建筑物、设备、工艺管线等,并平整场地; 2)处置厂区内危废物和因闲置和自环境影响已溢出或漫延出厂区内的石化危废(严控)物【包括污水、污油、废油、油泥、酸渣、碱渣、废催化剂、废物活性碳、焦碳、废瓷球/瓷沙、保温棉(岩棉/**)及设备管道拆除前用的吸油毪或者抹油布等】。 | |||
《不得拆除的建筑物清单》.pdf 、 资产交易合同(文本).pdf 、 评审文件.pdf | |||
其他资产具体信息 | |||
以现状为准 | 其他说明1.转让标的为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及配套、生产管理工具、车辆等物资。本次转让标的所涉车辆不包含车辆牌号。车辆除粤D09652客车、粤D32007轿车基本可以正常使用以外,余下车辆包括场内使用的拖拉机、叉车处于坏损状态。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2.本项目标的下述资产须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和处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拆除2台50000KW发电机组及配套锅炉、建筑物、设备、工艺管线等,并平整场地;2)处置厂区内危废物和因闲置和自环境影响已溢出或漫延出厂区内的石化危废(严控)物【包括污水、污油、废油、油泥、酸渣、碱渣、废催化剂、废物活性碳、焦碳、废瓷球/瓷沙、保温棉(岩棉/**)及设备管道拆除前用的吸油毪或者抹油布等】。 |
一、交易条件 | |||
2023-07-25 | 信息发布公告期20个工作日 | ||
是 | |||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最多可**46个周期 |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
否 | |||
1.本项目按现场存放状态转让移交。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未纳入《****破产管理****公司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粤瑞基资评字[2023]第010号)评估对象范围的资产不属于本项目转让标的。本次转让标的因存在存放时间长、装卸转运等情况,可能出现折损等情形,标的数量、规格、品质、性能、资产结构等可能与评估报告所载信息存在差异。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差异作调整,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2.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按受让标的现状受让。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标的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项目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格、品质、性能、资产结构等情形)与评估报告所载不一致,或其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解除合同,追究委托****交易中心任何责任,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3.标的现状为未拆卸。标的资产以整体转让,不分拆,出场时不进行过磅。 4.****中心不对标的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 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交易标的成交后,****根据标的资产和受让方实际情况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移交的资产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为准,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 7.委托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看样,意向方需提前预约,委托方联系人:蔡渝,联系号码:132****1201。 8.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清理,以及处置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搬运、搬离厂区及运输,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标的资产移交时的拆卸及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机组及相关设备设施拆除效果和要求: 1)机组及相关设备设施拆除实施效果。 机组停产期间,因管理人员较少,装置和罐体等设备设施未经过吹扫,设备管线存有可燃介质,拆除前须由受让方制定并执行安全可行,有针对性的设备及管道的吹扫置换清洗方案,确保系统中无残留的可燃物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受让方按照实际情况编写本项目的吹扫、清洗、拆除施工方案,确保各个设备设施安全环保拆除,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做到杜绝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一般轻微事故。设备、储罐、管线、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场地内无垃圾杂物,地面平整、地表无坑洞、土方压实。 2)机组及相关设备设施拆除实施要求。 受让方确保拆除过程安全、经济、快速、扰民小,不造成土壤及周边环境二次污染,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相关标准。 10.危废物处理效果和要求: 1)危废物处理实施效果 受让方对残留危险废物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地面清洁无油污无污染迹象。 2)危废物处理实施要求 加强化工设备成套装置(含油罐及配套系统)拆除环境风险监控,有效降低环境事件发生概率,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保障环境安全。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采取措施避免对土壤及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 1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建筑物(详见附件《不得拆除的建筑物清单》),拆除施工范围由委托方现场划定为准,如因拆除施工需要破坏建筑物的,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委托方有权对受让方将受让标的拆卸及搬离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12.受让方在拆卸及搬离交易标的时,致使委托方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除现场看样时核定堆放或存放的交易标的以外厂区或车间的所有非标的物资产)损坏或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或按损失程度向委托方补偿。 13.受让方知悉并保证如须装运或吊装交易标的物作业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装运和吊装作业期间而产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等安全)责任。如因受让方装运交易标的过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吊装和搬运,因该第三方造成对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员、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一切伤害或损失,受让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意委托****交易中心对此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项目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承诺、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如签订交易合同后因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与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视为受让方违约,委托方有权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15.其他情况详见《****破产管理****公司设备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粤瑞基资评字[2023]第010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委托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委托****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公司 账 号:669****54168 开 户 行:****广场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中心通知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产生一家或两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本项目终结;产生三家或三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综合评审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委托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公司 账 号:200********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叁级或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报名,则至少一名成员须具备前述资质。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提交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级别以证书所载级别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报名,则至少一名成员须具备前述资质。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提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级别以证书所载级别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报名,则至少一名成员须具备前述资质。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 4)意向受让方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内容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9-08、HW50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HW34废酸261-057-34、HW35 废碱、HW35废碱261-059-35、HW49其他废物900-999-49、HW08、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如为联合体报名,则至少一名成员须具备前述资质。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内容以许可证所载信息为准。) 5)意向受让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自行变更项目经理。 6)书面承诺函。承诺事项须包含以下事项: ①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就本项目聘请拆除工程施工监理。 ②意向受让方承诺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标的资产的收集、转移、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工作,如厂区内存在上述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第1点第4款未提及的危险废物,由受让方聘请相应的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处置的风险、责任、费用自行承担。 ③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施工时需要进行爆破,意向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提交拟聘请的爆破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爆破施工单位资质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爆破施工的相关要求【厂区内最高的建(构)筑物高度约为150米,具体高度以实际测量为准】,并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爆破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其规定执行。费用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交易双方应****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内另行向委托方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已经支付全部标的资产交易价款但未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则委托方按每日1万元人民币向受让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延迟进行资产移交,如受让方超过30天依然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委托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资产交易价款。委托方在受让方履行完毕资产交易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履行完毕标准为受让方拆除和搬离完毕标的资产且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3.《资产交易合同》经签署且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后,委托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移交方式为双方授权人员在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到现场对标的资产进行清点并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确认书签订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合委托方进行资产移交,则从委托方通知确定的移交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承担受领交易标的后的使用或处置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同意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保管、防损、防火、防水、防盗、灭失等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委托方和受让方以标的资产现状交易,受让方通过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的现场勘验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结构、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受让方放弃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验及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6.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搬运、搬离厂区及运输责任,并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运标的物作业的人员和因装运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和环保责任。受让方须保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装运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交易标的装运的特点组织制**全吊装搬运方案及应急措施,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对装运作业期间的安全负责,并指定负责人与委托方委派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负责人对接,及早有效制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措施。如在上述拆除、装卸、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搬运、搬离过程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或环保事故的,均由受让方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7.如标的资产在回收处置及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被扣押或不被允许搬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资产如涉及运送至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全部的保管、运输、报关报检等责任。 9.受让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将全部标的资产拆除和搬离厂区,但委托方书面明确受让方可无需拆除和搬离的除外。 10.受让方须做好各种风险的管控工作: (1)安全风险管控。受让方应接受委托方或委托方聘请的第三方对标的资产拆卸现场及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监督,并审查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方案及所有工作人员资质,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要求,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2)环境影响风险管控。受让方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废弃保温材料,酸、碱、油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杜绝环保事件的发生;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委托方或委托方聘请的第三方的要求堆放到指定临时堆放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劳动用工风险管控。委托方或委托方聘请第三方有权监督受让方严格按劳动法的要求合法用工并支付报酬,受让方必须为进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其它风险管控。受让方负责防范偷、抢风险; (5)拆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的设备、管道前,受让方必须对所属的设备进行彻底清洗,特别是粉仓、油箱等,并确认符合施工作业要求,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或定时监测等措施;拆卸过程中若需要采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配备各种有效的防火器材及防护措施,受让方负责动火方案的编写、审批及落实,并报委托方备案;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6)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拆卸各类槽、罐、管道、容器等设备时,与其连接的管道、孔洞均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以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各类槽、罐、容器设备内使用的照明、施工器具电压等及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11.受让方须针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拆除工作聘请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监理资质单位(其中现场常驻1人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对整个设备拆卸、搬离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施工方案的审核与现场监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并交委托方审查,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以下事故应急预案:触电、火灾(爆炸)、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委托方对相关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查并不免除受让方及施工单位在拆除标的资产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标的资产拆除和搬离委托方厂区的施工工期自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第11天开始计算。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移交,则从资产移交完成之次日起算;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移交,则施工工期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1天开始计算。 13.受让方必须在拆除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合理的拆除工程节点及施工网络计划、施工方案。 14.受让资产拆除施工实行最后期限放弃制。标的资产施工总工期(即标的资产拆除、装卸、搬运和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产生废弃物,搬离厂区总工期)为180天,在上述施工期内,受让方需将标的资产完成拆除且搬离委托方厂区并清理现场,如受让方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完成上述标的资产拆除、装卸、搬运及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搬离工作的,从第1天起,工期每超过1天,受让方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从受让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受让方超过工期20天尚未完成标的资产拆除及搬离工作及清理现场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无条件放弃尚未完成拆除及搬离的资产,委托方可自行处置该部分剩余标的资产及清理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受让方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由委托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受让方应予支付。 15.标的资产移交前由委托方明确拆除设备区域(届时采取施工围蔽方式),受让方只能在施工围蔽区域内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超出施工围蔽区域进行拆除工作;对于在资产清单中列有(含有)但在施工围蔽区域以外的管路或电缆拆除时,必须办理专项拆除手续并经委托方同意方能进行拆除施工。委托方在留用与拆除标的资产的连接处实施断开并在留用资产侧设明显的禁止拆除标志,受让方不能拆除搬运禁止拆除标志侧(留用资产侧)的设备和资产。 16.受让方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车辆及起重等特种设备,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其它工器具需检验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委托方现场使用。使用特种设备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7.受让方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并交委托方审查,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以下事故应急预案:中毒、触电、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窒息等。委托方对相关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查并不免除受让方在拆除标的资产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18.拆除施工作业时间须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19.受让方不能破坏转让范围外房屋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栏杆、楼梯、盖板;不能破坏路灯、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如出现损坏,受让方必须组织进行修复。 20.受让方拆除和搬离完毕标的资产后须将委托方施工场地清理干净。 21.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导致委托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受让方需对施工单位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2.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清理处置拆除过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受让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3.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 24.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国家报废机组的相关规定,不将标的资产中的发电机组资产用于与法律相抵触的用途。 25.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要求: 1)取样检测 项目实施前受让方必须对项目所在地范围内所有危废物进行排查并取样检测(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确保危废物的品种的齐全性和指标数据的准确性,为危废物处理详细实施方案提供支撑。若受让方无进行取样检测而造成的危险废物处理成本增加或危险废物处理效果不达标等,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2)编制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项目在启动前须根据实地调研、危废物最新检测指标等资料编制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完善项目实施工艺/工序,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达标。受让方编制的详细实施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并经初步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可行后,报委托方及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检测要求 为保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受让方进场前必须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监测,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报委托方备案。项目实施结束后,受让方再次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监测,其检测结果需符合环保的相关要求。(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6.危险废物具体工作要求: 1)受让方须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标的资产的收集、转移、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工作,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根据不同废物的危害程度与特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严格管制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 2)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相关标准,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危险废物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应至少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6)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7)根据油/气库危险废物的特性,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等环境保护措施。 8)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9)本项目所涉及的危废种类如超出受让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以外的,必须委托具备对应危废种类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进行处理,并提交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给委托方及相关部门备案。 |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 |||
1.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须小于或等于3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本项目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报名本项目。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 | |||
300.000000 | |||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 |||
银行转账 |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2.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破产管理人 |
**省**市外马路205号301302房 |
蔡翀 |
100.00 人民币 |
其他 |
合伙企业 |
314********946329C |
小型 |
否 |
许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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