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资格后审
****
网络一次报价
210000元
100元
2023-08-11 08:00:00
2023-08-10 16:00:00
2023-08-04 09:00:00
项目编号:****
****接受 **市****经济**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市梅河****食品厂厂房招租三年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市梅河****食品厂厂房招租三年
1.2项目地点:**省**市**市海龙镇春光村
1.3采购内容:租期三年,由出租方负责厂房,水,暖气及装修,按甲方要求进行改造。达到甲方要求井经过食品部门验收合格后承租。生产车间面积300m,要求一层平方,库房100㎡,要求砖瓦结构
1.4采购预算:210000元(含税)
1.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
1.6质量标准:符合当地食品小作坊标准
1.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8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网页截图)。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的查询网页截图)。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3年08月04日 09:00:00 至2023年08月10日 16:00:00(**时间)
3.2采购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人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手机APP在线支付下载。
注: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无法参加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人在线填报《意向供应人申请书》,上传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价清单后交纳竞价保证金。报价清单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4.1竞价保证金金额:4200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4.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8:00:00前(**时间)。
4.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人应当****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省农村****公司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向意向供应人发送提示,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不能参加竞价。
五、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5.2报价期:2023年08月04日 09:00:00至2023年08月11日 10:00:00(**时间)
六、确定成交供应人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人。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人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
成交供应人须在竞价结束后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
七、成交供应人材料审核及成交结果公示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及方式: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7.2成交结果公示时间: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人报价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意向供应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人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om****政府公开栏、春光村村务公开栏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经济**社
地址:**省**市**市海龙镇春光村
联系人:王**
电话:130****3015
采购组织机构:****
地址:****工作站
项目联系人:唐宪丽
电话:187****5961
客服电话:199****5559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09:00 至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