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县柏洋乡西宅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县柏洋乡西宅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工程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时1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柏洋乡西宅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包1(**县柏洋乡西宅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8,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B****0000-其他建筑工程 | **县柏洋乡西宅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参数 | 86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小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对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进行填报信息,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的格式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8-04 至 2023-08-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15 09:1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省**市**县人社局2楼****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3-08-15 09:10:00(**时间)
地点:**省**市**县人社局2楼****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霞****中心街1号
联系方式:135****4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闽东东路10****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135****83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景玲
电话:135****8310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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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