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升平街道办2023年联网路工程(梨同路)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升平街道办2023年联网路工程(梨同路)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阳光新天地中间组团3单元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广德市升平街道办2023年联网路工程(梨同路); 施工范围:本次设计的道路东起 S202 省道,道路整体为东西走向,终点位(略),路线全长 1.360Km,浇筑4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略)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略).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建安大厦5楼,联系电话:(略)、(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略)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略):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略)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略)
3.中小企业声明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