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县规模化推进制造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及2023年度**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县规模化推进制造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
2、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申请验收的企业提交《2023年度**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1),正本一份(请在文本左上角标注“正本”二字)及电子版,于8月11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二)**县经信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标准。根据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强度、实施效应、问题解决的针对性、行业示范性等情况进行赋分;其中项目投入强度情况占30%、实施效应情况占25%、问题解决的针对性情况占25%、行业示范性情况占20%。赋分总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为不合格项目;总分在60分-80分之间的项目为合格项目;总分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软件以及外购技术和服务投入(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的实际投资额原则上应为已付款且已取得发票并入账的金额,且不得与其他县级财政补助项目重复。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因项目专家评审采用集中时间评审。(1)项目需现场进行演示、财务说明和总结汇报(汇报时间控制5分钟以内,总时间在5-8分钟);(2)提供相关合同、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和发票原件备查。
(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三年有关财政资金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卢伟钧,电话:****6106。
附件:1. 2023年度**县工业泵阀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
2.**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核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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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
附件1:2023年度**县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