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强化企事业服务创新提升工程有序衔接,“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广泛开展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根据《**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2023〕1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长白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年见习就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5.见习人员在岗期间要服从人社局人员安置。
6.满足见习单位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长白县人社局将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工作,见习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未参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3.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参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4.青年见习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至8月18日17:00。
报名地点:****中心****党校二楼)
联 系 人:王森磊
联系电话:0439-****319 135****1180
四、见习时间及待遇
1.由见习单位按月按见习补贴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见习期不能低于3个月(含3个月),不高于12个月(含12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补贴;3个月以上的,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补贴,不足整月的,不超过15日(含15日)的不计入补贴发放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
2.见习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
3.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30至17:00。****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见习生。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聘用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征集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它事宜
1.见习期间的管理由各用人单位按正式职工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勤考绩。
2.从报名到见习活动结束,见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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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