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委托****对“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期限:本工程计划建设期为2023年4月-2023年12月
5.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省**市**县黄花滩镇麻黄台村,处**县中部,东**靖乡,南靠黄羊川镇、土门镇,西连**滩乡,北临腾格里沙漠,距**县城38km。光伏场址地处腾格里沙漠边缘,场地地貌属沙丘地貌,多为流动性沙丘和固定、半固定沙丘。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电站范围内的设备装置,包括:储能站、光伏组件、逆变器、跟踪式支架、集电线路。
本工程交流侧额定容量50MW,直流侧规划总装机65.3016MWp,拟建设光伏厂区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光伏场区占地面积为1350亩。
7.建设投资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31128.91万元。
8.项目建设必要性
(1)符合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节能减排
我国能源将近76%由煤炭供给,这种过度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结构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保证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政策,其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有助于节能减排,****电厂消耗煤炭**的同时,缓解空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
(2)改善电网结构,满足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
根据**地区电力平衡计算结果,随着当地负荷的进一步增长,区内电源远不能满足当地用电需求,电力缺额呈逐年加大趋势。作为本地补充电源,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实现就近供电,缓解当地供电压力,为当地负荷的进一步增长提供一定保障。
(3)发挥当地太阳能**优势,实现**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充分利用较好的清洁、丰富的太阳能**进行发电,不仅可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还可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同时以电力发展带动农业生产,推动农村经济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有利于节能减排,****电站作为当地补充电源,可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带动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电站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4.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中南电力******50MW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及****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150****200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联 系 人:马兴福
联系电话:180****8089
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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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