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二小纬二路校区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县城关二小纬二路校区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城关二小纬二路校区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壹角玖分((略).1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教育局(地址:舒城县大黉水巷2号,电话:(略),联系人:汪先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略)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舒城县和瀚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联系方式:张先生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 话:(略)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