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流域水生态治理项目**市**河流域水生态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雅****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雅****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市**区**镇、车岭镇.
2.3 项目规模: 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6166.69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166.69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3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4人: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国家人力**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和任职资格红头文件、国家政府部门(gov.cn)查询截图】。注: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实时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各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2.提供本项目下载比选文件之时起的《****建设厅一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分不低于95分);3.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信息报告;4.申请人业绩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完整截图,金额以立项批复中的总投资金额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5.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单独提供承诺证明材料;6.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如职称专业等)的内容;7.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业主处进行核验;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选资格;均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5-****213
传 真:
2023年08月0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