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本项目涉及马川新村、清凉寺村、邢庄村、朱洼村、高皇庙村、大黄村、马北村、马南村、马庄村、**寺村、杨沟村、姚店铺村共12个村庄,建设内容主要为:现状污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路段的路面破除及恢复、厂区内配电箱的安装及电力电缆的敷设、战区照明、战区电气、自控系统、厂区车行道及人行道的铺设、砌筑厂区围墙及厂区人工湿地绿化的建设等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3、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4、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伴随整个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08月03日
评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地点分别为:****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党士琼(招标人代表)、贾大多、侯**、王秋叶、邓燕
四、中标情况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9230.50元
地址:**省**市******联通大厦8楼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威 证书编号:豫 241****89279
技术负责人:何平辉
施工员:张东飞、材料员:王培翰、资料员:晋**、质检(量)员:张金超、专职安全员:丁一峰
业绩情况:1、****政府****办事处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中专建设项目(二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标总报价:****3234.60元
地址:**市**渠大道西段899号166室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桃增 证书编号:豫 241****07987
技术负责人:郭炯材
施工员:吴杨巍、材料员:袁**、资料员:范小安、质量员:范彩霞、专职安全员:王莺莺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3149.78元
地址:**省******财政所院内08号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慧娟 证书编号:豫 241****35544
技术负责人:李会荣
施工员:李晓飞、材料员:李文青、资料员:叶莉姿、质量员:郝丽敏、专职安全员:王三歌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20000.00元
地址:**省**市**区**路30****建设局五楼)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伴随整个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总监:董向锋 注册证号:****2988
总监代表:王振国
监理部成员:王云鹏、程可阳、刘云洪、杜振江、李新慧、张晓光、张晓龙、王小彩
业绩情况:1、****学校薄弱环节提升项目
2、鹰城广场音乐喷泉项目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睿****公司
投标报价:529700.00元
地址:**省**市****办事处上徐村706号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伴随整个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总监:付勇锋 注册证号:****2489
总监代表:薛会武
监理部成员:周威伟、孔梦雪、杨娅晓
业绩情况:1、平顶****公司辅助管网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宏泰****公司
投标报价:529800.00元
地址:**市**区罗塘街道**北路115号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伴随整个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总监:石朋展 注册证号:****7355
总监代表:黄进梅
监理部成员:沈洁、申嗣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及《**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第一标段:138400.00元,第二标段:8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07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科技路观澜住宅小区东侧约100米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5-****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3****6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3****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