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1、2、3、4、5、6)
3、采购编号:****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分包一服务说明:
面向**区、****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110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二服务说明:
面向**区、****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83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三服务说明:
面向**市、****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100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四服务说明:
面向**县、****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100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五服务说明:
面向向**区、****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62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分包六服务说明:
****农场、农民**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180人,人均补助标准45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分包一人民币495万元整;分包二人民币373.5万元整;
分包三人民币 450万元整;分包四人民币450万元整;
分包五人民币279万元整;分包六人民币81万元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实施本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符合项目目标定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是落实国家加快推进乡村人才**,助力乡村全面**的重要举措。2023年起,国家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省的乡村**实绩考核内容。我省将整省推进高****省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最基础、最重要的条件要求。由公益属性的涉农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项目实施的目标定位不发生偏差,同时利于实现培育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
二是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提出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注重吸纳农机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
三是适应项目实施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以及培训机构开展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主体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集中教学、实习实训、组织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拥有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多年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了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分包一:****
****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科协调发展的教****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重点的公益性高等院校。
****具有丰富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自2015年起,连续多年承担实施面向本包1服务类型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等,通过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力争把新技术、新成果、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农业农村,辐射带动全省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全省农业农村产业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在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践行“两争一前列”新使命。学校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已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2000余人,农民培育满意度97%以上,连续多年顺**过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连续四年被评为**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本次采购项目包1的供应商。
分包二:**大学
扬****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大学、****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是公益性高等院校。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特别是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力量雄厚、科研与人才培养条件优越,学校建立的“校地产教融合、成果直接落地”一体化技术推广模式和省、市、县、乡四级技术培训协同互动模式,高质量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与训后服务要求,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学员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学校培训工作以服务乡村**为宗旨,以培育“一懂两爱”的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科技工作者为目标,秉承“爱农精农、德技并重”的培育理念。现****学校****基地6个,****工作站、****园区、****基地、****农场******社、物联网应用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学校等近百个****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与生产实训;聘请校内外部级行业专家指导组成员、省级行业首席专家或岗位专家、长期指导省农业生产高校教授、地方专家及乡土专家等为主体组成培训师资团队;配备专职教学、后勤保障等管理人员,保证培育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自2015年起,**大学连续承担实施面向本包2服务地区等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团队、严格规章制度管理、强化校地产教协同,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生态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现场教学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培育绩效目标任务,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3万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协同、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部门的高度认同。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2),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大学为本次采购项目包2的供应商。
分包三:****学院
****学院是省属公益性高等职业院校,现为中****学校(A档)建设单位、**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长期以来秉承建校之初的“育心、育脑、育手”的“三育”理念,始终坚持农林职教的办学方向,确立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能力培养为核心,走产学研一体化之路的办学理念和“课堂移村口、师生到田头、成果进农户、论文写大地”的践行思路,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建有**农博园、**茶****基地,**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地,国家级高素质****基地、**省首批****基地,高素质****基地近百个;聘请政校行企专家及技术能人,建立层次多样、专业齐全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200余名;开发了80余个省级农民培育教学课件、30余门院级乡村**精品课程等优秀教学**。
自2015年以来,****学院持续多年积极承担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机**组织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者等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严格培训制度管理、健全服务团队、强化校地协同、夯实跟踪环节,出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开展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 1.6万余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育 1.1万余人,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平均达99 %以上,连续多年顺**过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取得了丰硕的培育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多次受到部、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的热烈欢迎,多次被评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集体,获评**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3),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3的供应商。
分包四:****学院
****学院是省属公益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学校建设单位、**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长期以来秉承“紧扣农牧产业链办学,紧密结合产学研育人,紧跟区域增长极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产业需求办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学校以服务乡村**为宗旨,以培育“一懂两爱”的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科技工作者为目标,秉承“爱农精农、德技并重”的培育理念,健全了“政校地企”农业科技人才培训体系,****培训中心、****推广中心****培训中心3****基地,国家级高素质****基地、****学校及**省高****基地3个,高****基地****学校)近百个;优选优聘高水平农业科技培训师资,组建了“名师教授”,“行家里手”、“乡土专家”,“致富能人”为主体的双百师资团队;开发了43门省级乡村**精品课、65个信息化培训教学**等一批优质高素质农民培训**。
自2015年以来,****学院积极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轮训、农村创新创业者等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通过健全专业团队、紧贴农民实际、严格制度管理、夯实跟踪环节,出色完成各项绩效目标。2018年,学校与**等地协作,创新培育思路,形成了以“培训+中高职衔接学历教育”协同培养为核心的“三三三”贯通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业内同行的充分肯定,在**产生广泛影响。多年来,学校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6万多人,为全省培养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典型,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高达99%以上。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培训程序规范、培训效果好、学员满意度高”是各界对其的一致评价。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集体和**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称号。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4),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4的供应商。
分包五:****学院
****学院是省属公益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校秉承“励志耕耘,树木树人”的校训,弘扬“勤勉崇农,实干创新”的苏农精神,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研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农牧渔业丰收奖、荷兰世界园艺博览会最高奖、土耳其安塔利亚世园会最高奖和组委会金奖,荣登“**高职院校服务贡献60****学校”“**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三个榜单。
****学院申报的“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苏南模式创新与实践” 荣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学院被授予**首批新型****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学校坚持“立足苏南、服务三农、紧扣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紧扣服务“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农场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农村创新创业者等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了国家级高素质****基地、****学校及**省高****基地2个,高素质****基地或田间学堂近百个;选聘高水平农业科技培训师资,组建了“名师教授”、“行家里手”、“乡土专家”、“致富能人”为主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团队;开发了37门省级乡村**精品课、52个信息化培训教学**等一批优质高素质农民培训**。几年来,学校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3万多人,为全省培养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典型,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高达99%以上。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技能培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效果显著、学员满意度高”是各界对其的一致评价。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集体。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5),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5的供应商。
分包六:****学院
****学院是一所以涉农专业为特色的多学科应用型公益性高等院校,长期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为使命,扎根苏北、服务**,入选国家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省农垦系统一线骨干和中层干部培训的定点单位,多次承担实施挂县强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为乡村**提供智力服务,助力**农业强省建设。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方向,设有7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具有农业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其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生物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2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3个专业获批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改革试点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生物工程、农学为**省品牌和特色专业,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为**省重点专业类。
****学院积极参与乡村**战略实施,****集团、****农业农村局等建立多年的产学研战略**关系,五年来为地方农垦系统和农业农村系统开展高素质人才培训1万多人次,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经验。2020年以来,****学院探索乡村人才**新路径,积极承担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通过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思路、健全专业团队、****基地、强化地方协作、夯实跟踪环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640人,为当地树立了一批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典型,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平均达99%以上,深受一线农民企业家、种植大户的欢迎,****农业农村局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包六(分包六)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累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要求遴选学员精准化、课程体系模块化、线上学习28学时、跟踪指导两次及以上等,实施工作要求高。****学院根据参训学员产业特点和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准遴选师资、基地、教材,确保培训质量。课堂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跟踪指导等环节符合项目实施工作要求,能圆满完成每年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学院分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是其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确保项目实施导向准确、绩效优良的重要保障,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乡村全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不二选择。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公益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本项目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3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包6),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包6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分包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卫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7562R
分包2供应商名称:**大学
供应商地址:****大学南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7837W
分包3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省**市**东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2163P
分包4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市**东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2171J
分包5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园路2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2235G
分包6供应商名称:****学院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路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9787T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5-****2797转8010
地址:**市**区蓝旗街6****科技园15号楼4楼
2.采购人:****
联系人:施瑾、崔艳梅
电话:025-****3816
地址:**省**市**区**路97号
六、附件
1、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1)专家论证意见
2、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2)专家论证意见
3、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3)专家论证意见
4、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4)专家论证意见
5、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5)专家论证意见
6、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育项目(包6)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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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