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兰(略)(邀请招标) |
【信息时间:(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兰村村民议事中心已由**县财政局文件以顺财农((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溪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略)溪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略);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溪兰村村民议事中心,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略):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含暂列金3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略)。 3.投标人资(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略)等级(略)。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略)/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略) 3.5.投标人(略):/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 08:00:00至(略)09:00:00通过(略)(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略),应检查(略),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值=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略)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http://ggzy.np.gov.cn/sc/)递交(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溪兰村民委员会 电子邮箱:/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小赖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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