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123强清1号****清算组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2023)冀0123强清1号****清算组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清算组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3月11日,****法院根据****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12日指定了清算组。因强制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2011年5月31日,********公司****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53902A,住所地为**省**市**县教场庄村北,法定代表人为孙维才,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经营范围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公司财产的盘点工作;
4、****公司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清算组审核债权,与清算组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协助处理纳税申报、税务债权核查等税务事宜;
8、按清算组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账,****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查处理涉税问题,协助清算组进行税务筹划、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事宜;
(4****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公司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7****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出售(包括购买、以房抵债、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9)集资情况及本息偿还情况;
(10)根据清算组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专项审计服务。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协助清****公司接管工作,包括但****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
2、****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清算组要求按期提交评估报告;
3.根据清算组的要求提交拟处置资产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4.****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7.根据清算组的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二、审计、评估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三、审计、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申报人的报价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申报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选聘的各种风险,申报人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在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3、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因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且无预付款;
5、本次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四、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入围《****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或《****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公司同行业的清算审计、评估业务者优先考虑;
4、与清算组、债权人、****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意向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 **市**区槐安西路260****广场A座914室;
2、联系人:刘律师;
3、邮箱:****@qq.com;
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下午5点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清算组依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同意而为,清算组将依法履行职责,****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量各报名机构的最终报价、专业资质、机构规模、业务经验、工作方案等事项由清算组集体研究决定,从审计和评估报名机构中分别确定中选机构和候选机构各一家。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次审计、评估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清算组享有。
****清算组
2023年8月2日
附件
选聘审计、评估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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