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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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原“市长热线”正式变更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以外,国务院、省、**市以及市直部门在我市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号码全部取消,****住建局、自然**局、民政局等10家单位,实现一个号码服务,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办理中心设在市营商局。12345热线着重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畅通政府与群众和企业互动渠道,解决了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优化热线处置流程闭环,建设集约、多功能为一体的热线平台,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通与接听时间
12345热线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开通运行,接听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二、12345热线受理范围
(一)涉及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 监管”系统等国家、省平台交办的诉求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三、12345热线不予受理范围
(一)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三)恶意侮辱、诽谤、骚扰或者无实质诉求内容,以及反映内容不具体、缺乏法规政策依据无法办理的事项;
(四)涉及110、119、120、122等紧急救助事项;
(五)属于军队、****部队职权范围的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来源:海****监督局
撰稿:徐 娜
校对:于 浩
一审:于 浩
二审:宋**
三审:魏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