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板厂 4 号加热炉纳米保温层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南 京钢铁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板厂 4 号加热炉纳米保温层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省,**市,**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
交货期:2024-12-31
项目范围:其他耐火材料 本次招标标段为:中板厂 4 号加热炉纳米保温层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中板厂 4 号加热炉纳米保温层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 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范围或耐火 材料。
四、招 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 年 08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com)注册账号并完善 信息,****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 “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 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 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标书费:200.0 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 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 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 交易平台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七、其他说明
1、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9000 元, 大写:玖仟元,或购买投标电子保函,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购 买投标保函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 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 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 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本平台提供投标保函线上购买渠道,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 24 小时前,在投标管家的投标保证金页面进行申请、付款与开立, 未及时完成投标保函全部流程可能导致投标保函开立失败,请预 留充足时间。保函一经开立,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 皆不予退还;如项目流标,供应商可申请退保,返还全部保函购 买费用。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如投 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 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 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 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 5%,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中标人****公司处有已结未 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 3 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 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 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 权将中标人在招标****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 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 ****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 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 扣****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 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 ****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 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 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 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 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 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 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也可使用线下电汇方式。线下汇款请汇 至以下账户:人民币账户:单位名称:****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省**市**东路支行 账 号:430********00067852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建行**支行 账 号:320********600001522
友情提醒: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如选择线下 电汇,财务需对账,预计第二个工作日可开通相关权限;在线扫 码充值或银联转账视同投标人的行为。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 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 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 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 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代理人):肖盛 联系电话:139****9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经理:高海燕 联系电话:138****6624 注:项目经理评标期间手机无法接通,在此期间如有系统操作 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招标平台首页右下角、投 标管家上方)
1)预付款:0%,进度款:20%,提货款:0%,到货款:0%,验收款:70%, 质保金:10%;
2)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凭入库单及发票到采购人员处办理报账手续;
4)账龄:制造商 60 天、代理商 90 天、贸易商 120 天,付款方 式:6 个月银票(单笔付款金额低于 1 万元(不含 1 万元)的以贴息 付现方式结算)。账龄计算:以招标人 ERP 系统正式报账并形成应付 账款时点为起点。(注:一次性供应商和通过报名参加公开招标的非 合格供应商,账龄按照 120 天执行。钢材、油脂类产品的账龄按照 90 天执行。)
5)超过账龄第 8 个工作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由招标人向收款单 位支付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超账龄付款利率:为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利息由招标人 ERP 系统自动计算并及时计入相应账户;利息费用 单独开票、单独核算;利息收取方向利息支付方出具合法的利息发票。招标人利息付款方式:按客商统计,每年 6、12 月累计集中付款, 客商提供发票报账后付现款,利息支付时如有延期或提前不再额外计 息。
6)对支付银票的,如付款日至到期日短于规定期限,则按实际 短于天数向供应商收取贴现利息(小于等于 7 个工作日的免收贴息)。贴现利率为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贴现天数:规定银票期限–(银票 到期日–银票支付日)。利息计算方式同上。招标人利息收款方式:按合同逐笔收款,利息收款时如有延期或 提前不再额外计息。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6625
电子邮箱:****@fosun.com
纪检监察室:史先生:132****7207 王先生:139****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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