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一公司**项目声屏障采购 |
|
公告 |
公告标题:******项目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局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声屏障)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3.140-1-声屏障(**项目) ******环线高速二期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声屏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工区经理部,招标组织****工程局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 **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是《**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2030)》省高网“两射一环八联络”中环线(S96),拟****中心的外围,以**市区为圆点,半径大概在五六十公里的东北侧及东南侧。**至**段起点接珲乌高速公路,经**、**、**,与在建的**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起点相接;本项目所属的二工区路线起点K29+460,经东边岗、马家,在岫岩窝堡下穿长余高速,设岫岩枢纽互通,之后下穿哈大高铁,在杨八郎南侧设**西互通和**连接线,之后经三湾子上跨京哈铁路,在于家窝堡与国道G102交叉,设**南互通,经**堡,在靠山屯南与省道 S001交叉,设布海互通,之后进入饮马河水田区(三工区),二工区路线终点K59+800,主线全长30.3km,**连接线路线长5.549km,建设工期863天,约14.16亿元。 2.2招标内容 声屏障。(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于2023年8月05日16:00至2023年8月15日 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8月05日16:00至2023年8月15日 16:00 时。 4.3 招标文件购买: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项目声屏障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8月25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8月25日16:00时前, 2023年08月25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0000元。 5.4****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08月25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声屏障投标保证金”。 ****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帐 号:922********2138889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n)进行。 招标组织单位:****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至伊通段SG01标段GQ02工区经理部 公司地址:**市**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6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7 电子邮箱:****@qq.com(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张长平 联系电话:010-****7247 项目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77****0161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