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绥安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业主 | **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略) | **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市涪江路19号 | 开标时间 | 20230804 - 09:(略) |
公示期 | 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炼杰 | 二级(略) | 黔(略)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纯 | / | /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博 | 二级(略) | 川(略) | 建筑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董戎 | / | / | 建筑工程管理 | 高级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大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杜春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略) | 建筑 | 工程师 |
项目(略) | 王菊 | / | / | 建筑(略) | 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置业有限公司 | 泉水东苑安置小区工程 | (略) | (略) | 项目净用地面积 59802.4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33 平方米,总安置户数 2610 户,配套市政道路 294.928 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泉水东苑安置小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平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以图纸为准) | (略).89 | 丁微 |
**彝族自治(略) | **彝族自治县小**区域养老中心综合项目 | (略) | (略) | (略) 平方米 | (略).00 | 丁微 |
**金和万佳置业有限公司 | 金山﹒幸福里建设与运营项目 | (略) | (略) | 建筑面积 (略).56m2 | (略).91 | 李孟儒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通号建设集团第(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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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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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市智算云端(略) | **智算中心一期项目 | (略) | (略) | 本项(略) 16876.44 ㎡ (约合 25.31 亩),总建筑面积约 16000㎡。建设数据中心 1 栋,预制式叠箱钢结构数据中心 1 栋,冷冻站 1 栋,柴油发电机房1 栋及门卫 2 栋。数据中心共 4 层,均为机房层,每层设置 4 个机房模块。 | (略).50 | 张超 |
**霆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 60 号**商业用房(略) | (略) | (略)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办公、商业用房、酒店及附属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略) | (略).00 | 杨建兵 |
**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原单位名称:**县磷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工业集中区顺河乡组团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 | (略) | (略) | 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挖(略)。建设工程挖运土方 530.93 万立方米,** 8 至 22 米高(略) 2090 米,**标准厂房 21000 平方米,**生活设施配套用房 5000 平方米,**综合用房 3000 平方米,硬化场地内道路 6263 平方米,绿化 4358 平方米,并完善场地内室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8392.72 万元。 | (略).00 | 刘利平 |
**郪海文化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县水观音公墓原址扩建项目 | (略) | (略) | 以立项批复中所覆盖的工程内容,总投资:约 4.3 亿元人民币。 | (略).00 | 戴国华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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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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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略)(**大洋(略)) | ||||||
**师范学院 | **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21#学生宿舍楼组团四(21-1#) 施工 | (略) | (略) | 6 层宿舍住宅楼:总建筑面 17121.46㎡结构为框架。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基础和独立基础,具体详见植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略).62 | 叶志航 |
**县江南初级中学校 | **县(略) | (略) | (略) | 规划土地 82.6 亩,**教辅(略)购及附属工程等 | (略).00 | 宗静 |
第三中标候选(略)(**大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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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大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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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员单位:**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员单位:天鸿瑞景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成员单位:**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略) | |
行业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略)。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略),超过投诉时(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略):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略),由评(略),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略),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略),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略),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略)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略); 2015年9月,填写为(略);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略)-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略),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略)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略),填写投标人名(略)(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略)。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略)。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略),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