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街道张堡东路与五星路交叉口西北侧空地1年租赁权 |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 |
竞价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08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县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国土**3楼拍卖厅,对瓯北街道张堡东路与五星路交叉口西北侧空地1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备注: 1、标的坐落于瓯北街道张堡东路与五星路交叉口西北侧。标的物无产权证,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结算。 2、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税、物业费由买受人支付。 4、租赁用途:仅做空地使用,不得进行改造另做他用。 5、如由新承租人竞得,新承租人需支付原承租人空地改造建设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以第三方评估价为准。 6、租赁期间,标的如遇土地被国家征收或村集体项目使用,买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租赁合同,委托人仅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且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二、竞价方式: 增价式公开竞价,不设保留价。 本标的物设有优先承租权人,在同等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如对应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则可以按不低于起始价的价格直接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四、特别提醒: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即日起至2023年08月14日16:00止,有意竞买者,****服务中心指定帐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户名:****服务中心****中心,开户银行:****银行仰义支行,账号;201********3393000001)缴款备注:姓名+标的名称,并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非法人另须委托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价须知》及《租赁合同》(样本),或请向****咨询。 咨询电话:****0088,137****0677 ****地址:**县瓯北街道罗浦西路12号501室(国土**大楼)。 ****服务中心 **** 2023年08月07日 |